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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韩国籍配偶分开了,但还想留在韩国
혼인단절자 체류(F-6-3) 자격 변경·연장
因配偶死亡·失踪,或者因配偶过错导致婚姻终止的结婚移民者。正在抚养韩国籍子女的人
这个行政士可以帮您代办
🔴 离婚并不等于自动失去停留资格。不过需要能证明责任不在自己的材料,时间一长就很难收集,所以分开之后要马上去咨询。家庭暴力受害者另有专门的保护程序
行政士代办费
我们联系您的时候告诉您
在哪里办
出入境·外国人厅(출입국·외국인청)的事务所·派出所(사무소·출장소)
一般要准备的材料
- 综合申请书(别纸第34号格式)
- 婚姻关系证明书(记载离婚事项)或死亡诊断书
- 配偶方过错的证明材料(判决书、调解笔录、诊断书、咨询记录)
- 子女的家族关系证明书、抚养事实证明文件
- 生计维持能力证明文件
留下咨询
只要留一个联系方式就行。我们确认后转给行政士,由行政士直接联系您。
我们只是收下咨询再转给行政士。您不用付给我们任何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