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停留的不利後果是以「天」為單位累積的。即使是同一種違規,也會因為過了幾天、是被稽查查獲、還是自己主動申報後離境,而使罰款、再入境限制,以及日後的簽證審查結果出現很大差別。
所以,一旦發現自己已經超過停留期限,讓時間繼續流逝就是損失最大的選擇。
停留・出入境的相關程序,會因為個人的停留資格、停留期間、隨行家屬、有無違法情事等因素,而使結果完全不同,屬於相當敏感的領域。以下內容只是概略說明「該先確認什麼、可以透過哪些管道應對」的一般性指引,並不對程序下定論。準確的判斷與申請,務必以本人狀況為準,向政府官方管道(Hi Korea hikorea.go.kr、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 ☎1345、轄區出入境・外國人廳、法務部)確認才是上策(以 2026-06 為準)。本文並非法律諮詢。
最先要做的事:準確確認自身狀況
在慌張的狀態下依據錯誤資訊行動,反而可能把損失擴大。請按順序先把事實確認清楚。
- 我的停留到期日到底是哪一天 — 可透過護照上的簽證章、外國人登錄證背面,或登入 Hi Korea 後在停留資訊中確認。
- 是否還處在可申請延長・變更的狀況 — 若尚未到期或有正當事由,可能不算逾期停留,而是屬於停留期間延長(或變更)的程序。
- 如果已經超過期限,過了幾天 — 依天數不同,應對方式與不利後果的幅度會有很大差別。
如果到期日還沒過,可能不屬於本文的「逾期停留」情境,而是延長/變更程序的對象。延長申請通常可在到期日之前(一般為 4 個月前起)於 Hi Korea 受理,所以若快要到期,在考慮離境之前,先撥打 1345 詢問看看吧。
為什麼「主動應對」是關鍵
出入境制度會明確區分本人主動申報並離開的自行離境,以及被稽查查獲、遭強制送出的強制驅逐(驅逐出境)。這兩條路徑的結果完全不同。
| 區分 | 自行離境 | 強制驅逐(被稽查查獲) |
|---|---|---|
| 人身拘束 | 原則上沒有 | 可能被暫時收容(拘束)於外國人保護設施 |
| 罰款 | 可能減免(特別期間內有可能免除) | 會被課處,並要求離境前繳清 |
| 再入境限制 | 可能較短或獲得緩衝 | 傾向被課處較長期間 |
| 日後簽證審查 | 相對較不不利 | 可能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
即使是同樣的逾期停留,制度設計上也幾乎在所有面向上,都讓先申報並主動離開的一方較為有利。具體的減免・限制期間會因個案而異,所以本人案件的結果,建議透過官方諮詢確認。
自行離境事前申報制度(概要)
法務部為了讓逾期停留的外國人能夠主動離境,設有自行離境事前申報制。大致流程如下。
申報時機
一般會建議在以離境預定日為準的一定期間之前(例如:營業日的第 3 至 15 天之間)進行事前申報。確切期間會依時期・制度而異,所以申報前請先確認 Hi Korea 的公告。
申報方式
- 線上:Hi Korea(hikorea.go.kr)的自行離境事前申報選單
- 臨櫃:直接前往停留地轄區的出入境・外國人機關臨櫃申報
一般需準備的資料(範例)
- 自行離境申報書
- 護照
- 離境機票(訂位確認)
申報後,在被告知的期限內實際離境即可。文件・要件可能依停留資格與時期而不同,所以申報前請再次確認官方說明。
政府曾有針對特定期間,實施罰款免除・再入境限制緩衝這類限時特別自行離境制度的案例(例如:2025 年 12 月~2026 年 2 月施行的公告)。這類制度每次的運作期間・對象・優惠都不同,且總有一天會結束。目前是否有可適用的制度,須以發布時點為準,直接向 Hi Korea・1345 確認。

罰款・再入境限制「與期間成正比」
具體金額・期間會因個人情況與制度而異,無法一概而論。這裡只整理一般廣為人知的傾向。
- 呈現超過的天數越短、處分越輕,越長越重的正比結構。
- 罰款的上限依違規程度會被訂得相當高。
- 再入境限制(禁止入境)的期間,也傾向於逾期停留期間越長就越長,且反覆・重大違規可能被更嚴厲地處理。
- 在自行離境,尤其是適用特別自行離境制度時,這些限制有可能獲得減免・緩衝。
越是早一天進入官方程序,就越有可能減少不利後果。
該向哪裡詢問(官方管道)
越是敏感的事項,越應該只信任來源明確的政府管道。
| 管道 | 用途 | 使用方式 |
|---|---|---|
| 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 ☎1345 | 多語電話諮詢(提供口譯) | 免區碼撥 1345,平日運作 |
| Hi Korea | 事前申報・預約・停留資訊查詢 | hikorea.go.kr |
| 法務部出入境・外國人政策本部 | 確認制度・公告 | immigration.go.kr |
| 轄區出入境・外國人廳(事務所) | 臨櫃申報・諮詢 | 建議透過 Hi Korea 預約臨櫃 |
1345 除了韓語之外,還提供英語・中文等多種語言口譯,所以就算韓語不流利,也能說明自身狀況並接受諮詢。若案件複雜或牽涉刑事事項,建議另外尋求具備資格的行政士・律師等專業人士諮詢。
若已確定要離境:機場的交通・付款先提前解決
如果方向定為自行離境並完成申報,剩下的實務就是配合離境日,順利前往仁川・金海等機場了。
在這個階段,外國人常會碰到一道牆。就是因為沒有韓國帳戶或 010 號碼,導致火車票、巴士票的付款卡住,或在 Korail 付款時海外信用卡在 3D Secure 步驟被拒絕的情況。要是在離境當天前往機場的路上被這種問題卡住,可能會錯過班機,所以最好事先把訂票・付款的管道備妥。
常見問題(FAQ)
Q1. 簽證過期幾天了,現在離境會被抓嗎? A. 在逾期停留狀態下離境・申報的結果,會依天數・停留資格・制度而異,很難一概而論。一般而言,比起被稽查查獲,制度設計上是自己事前申報後自行離境較為有利。你本人的案件,請先向 1345・Hi Korea 確認看看。
Q2. 自行離境後,還能再進來韓國嗎? A. 再入境限制會依逾期停留期間等因素,而在是否課處・期間長短上有所不同;在自行離境(尤其適用特別制度時)有可能獲得減免・緩衝。這是無法斷言的部分,所以適用於你的限制及其期間,建議透過官方諮詢確認。
Q3. 罰款一定要在離境前繳嗎? A. 已被課處的罰款通常會被告知須在離境前處理好,未繳可能導致離境延遲。在適用限時特別制度時有可能獲得免除,所以目前適用的制度與繳納方式,請向官方管道確認。
Q4. ARC(外國人登錄證)和居所證(F-4 居所申報證)是同一個東西嗎? A. 不是。外國人登錄證(ARC)與在外同胞居所申報證是各自獨立的制度。依你本人的停留資格,適用的程序與結果各不相同,所以無論哪一種,個別資格的判斷最好都向官方機關・專業人士確認。
Q5. 我不會說韓語,可以接受諮詢嗎? A. 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 ☎1345 提供英語・中文等多語口譯。免區碼撥 1345,說明自身狀況就能獲得引導。
最後更新:2026-06。簽證・停留・出入境程序,會依政策變更與個人狀況(停留資格・期間・隨行家屬・有無違法情事等)而使結果出現很大差別。本文為一般資訊指引,並非法律諮詢。尤其是罰款・再入境限制・特別自行離境制度的適用與否及具體內容,請務必以發布時點為準,直接向 Hi Korea(hikorea.go.kr)・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法務部出入境・外國人政策本部(immigration.go.kr)・轄區出入境・外國人廳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