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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 求職簽證:為什麼要在畢業典禮前先讀

畢業了,錄取結果還沒出來,D-2 卻快到期。D-10 是讓這段空窗合法的唯一途徑。但計分制裡有不少項目只能「在畢業前」累積:所以這一頁最值得在最後一個學期讀(大學四年級、碩士、博士的畢業學期都一樣)。

D-10求職居留者26,559人,其中越南籍12,269人(法務部統計月報,2026-07-31基準)

代價最高的誤解:「留學生不用看分數」只對了一半

兩段式結構:請把這兩句話合在一起記① 以 D-2 身分從韓國大學畢業後「首次」轉換成 D-10 時,不適用計分制,也免除停留經費證明,並可取得 1 年。② 但延長時就會適用計分制。1 年後毫無準備地走進延長櫃檯,是這張簽證上代價最高的失誤。

延長審查時會要求以書面說明「過去 1 年的求職活動」(求職活動計畫書 + 適用計分制者還要提出停留經費證明)。請隨手收好投過的公司、面試日期和未錄取通知信:這些紀錄會決定延長的成敗。

以法務部《居留申辦資格別指南手冊》2026年8月版為準

計分制:這是地圖,不是計算機

一旦成為計分制的對象,標準是總分 190 分中,基本項目 20 分以上 + 總分 60 分以上(法務部長官公告國家的國民由特定資格變更時為 80 分)。結構是基本最高 50 分(年齡+學歷)· 選擇最高 70 分(經歷・韓國留學・韓語等)· 加分最高 70 分。

只能在畢業前累積的項目
  • 韓國留學的分數只有在「畢業後 3 年以內」才會以最高分(30 分)採計:這個時鐘從畢業典禮就開始走。
  • 韓語能力(TOPIK・社會統合課程)的分數會被考試和課程的時程綁住。在學期間先把等級拉上去,成本最低。
  • 年齡分數依級距而不同(20~24 歲 10 分 · 25~29 歲 15 分 · 30~34 歲 20 分 · 35~39 歲 15 分 · 40~49 歲 5 分,2026 年 8 月版計分表)。你只要知道自己落在哪一段就好。
我們為什麼沒做計算機計分表裡混有需要審查人員判斷的項目:學位的採認範圍(例如不含海外專科學位)、相關經歷的認定、世界大學排名的佐證。自己算出來的分數可能和櫃檯的結果不同,所以我們只告訴你「什麼能拿到分數」。你分數的判定,屬於 ☎1345 和管轄的出入國・外國人事務所。

期間・手續費・扣分:這些數字

居留期間

每次核發1年,合計最長3年(依專業程度等而有差異)。照顧服務員(요양보호사)專業研修結業者、積分6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專業職種(E-1~E-7)工作經歷者、駐韓外國使館實習生,每次最多只核發6個月。

居留許可原則上只會在護照效期範圍內核發(2021-07-01起實施)。就算你符合核發1年的資格,護照只剩5個月的話,也只會給5個月。

手續費(施行規則第72條,2026 年基準)

  • 居留資格變更 10 萬韓元 · 延長 6 萬韓元 · 外國人登錄證 3 萬 5,000 韓元
  • 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打工)12 萬韓元:和 D-2 時期(免費~2 萬韓元)不一樣
  • 居留資格變更、居留期間延長如果用線上(電子申辦)方式申請,手續費可減收20%(施行規則第74條第2項)

扣分和不符資格是兩回事

留學期間收到的通告罰款、罰金(刑罰)紀錄,會以申請日起回溯 5 年內合計的方式扣分,依金額和處分種類,甚至可能直接不符資格。重要的區別是:行政罰鍰(例如申報逾期)不列入扣分合計。「罰金繳了就沒事」和「有紀錄就一定不行」兩種說法都是錯的:判定由管轄機關做出。

以法務部《居留申辦資格別指南手冊》2026年8月版為準

申請實務 3 件事

  • 畢業日和 D-2 到期日是兩本不同的行事曆。就算畢業典禮結束了,到期日也可能更早到,所以最後一學期一開始,就把兩個日期並排放在一起做計畫。 → D-day 計算
  • 臨櫃採事先預約制:沒在 HiKorea 預約就前往,可能無法受理。電子申辦為平日 07:00~22:00。
  • 這套制度目前正在討論改革(法務部留學生簽證制度改善協議會,預計 2026 年 9 月提出最終報告)。本頁以 2026 年 8 月版為基準,申請前請務必打 ☎1345 確認最新規定。
求職期間打工的規則,我們整理在打工頁面的 D-10 分頁(4 項要件・手續費 12 萬韓元・實習申報)。

申請了卻遲遲沒有結果時

居留資格變更的處理期間,連官方說明之間都不一樣。HiKorea 寫的是「自受理日起 1 個月以內」,政府24 寫的是「未定(通常 3 週~3 個月)」。所以申請後過了 2~3 週,大多還在正常範圍內。被要求補交文件(補件)而等待的期間,不算進處理期間裡。

  1. 首先:你真的「提出申請」了嗎?

    從 D-2 變更為 D-10 的申請,沒辦法用 HiKorea 電子申辦(線上)提出。要先做臨櫃預約,再到出入國・外國人事務所的櫃檯申請。HiKorea 寫著「臨櫃預約只是先排定日期,並不是受理申請」。如果你只做了預約,那就還沒提出申請。

    如果你有在線上提出過什麼,那很可能是 D-10 的期間延長(延長可以用電子申辦提出)。

  2. 查詢進度

    登入 HiKorea 之後,前往「정보조회(資訊查詢)› 민원신청결과(申辦結果)」。在櫃檯申請的話按「방문예약(臨櫃預約)」,線上申請的話按「전자민원(電子申辦)」。另外也有不用登入就能查看的「방문예약 신청현황(비회원)」(臨櫃預約申請狀態・非會員)選單。

  3. 不要漏掉補交文件的要求

    承辦機關可能會訂出期限,要你再補交文件。沒有在期限內交出,就可能無法獲得許可。線上申請可以說明理由和需要的時間,最多兩次要求延長補件期間。

  4. 超過 30 天的話:要求告知進度

    你可以要求對方告知進度和預計處理完成日。申辦處理規定訂明,受理後超過 30 天仍未辦結,或申請人主動要求時,機關要告知這件事(事先公告過會在網站上公開進度的情況除外)。詢問時請先準備好你申請的事務所名稱和受理日期。

  5. 該問誰

    你提出申請的管轄出入國・外國人事務所最準確(可在 HiKorea 的「管轄出入國・外國人事務所查詢」找到)。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 ☎1345 平日 09:00~22:00 服務,18:00 之後只提供韓語、英語、中文。這是付費電話。諮詢語言有 20 種,其中沒有烏茲別克語,但有俄語。1345 是諮詢窗口,不會加快審查,也不決定是否給予許可。

  6. 沒有獲得許可時

    不許可通知書上會寫出自核發日起不超過 14 天的出境期限。居留資格變更未獲許可時,也可能讓你繼續以原本的資格停留。如果因為沒有航班或生病等不得已的原因,無法在期限內離境,可以申請延緩出境期限。

等待期間不要做的事如果用線上方式申請期間延長,卻在審查結束前出境,申請可能會被退回。臨櫃預約的日期一定要排在居留期間到期日之前:到期日之後才去,可能會被處以通告罰款或罰鍰。

來源:HiKorea 申辦說明・臨櫃預約說明、政府24 服務說明(2026-07-29 修訂)、《申辦處理相關法律施行令》第20條・第23條、《電子申辦窗口營運相關公告》(法務部公告第2025-112號)、《出入國管理法施行令》第33條、法務部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說明。2026 年 9 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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