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違規停車的罰鍰以小客車為準是 40,000 韓元。但就算是同一個位子、同一台車,只要那裡是兒童保護區就會變成 120,000 韓元、整整 3 倍。而且這個加重只有在上午 8 點到下午 8 點之間違規時才會加上去,所以晚上 7 點停是 12 萬韓元、晚上 9 點停是 4 萬韓元(依地方政府官方公告,2026-08)。
從收到罰單那一刻起,有三個時鐘同時開始走。在意見提出期限內繳納就能減免 20% 的自行繳納窗口、從收到通知當天起算 60 天的異議期限,還有車被拖吊的話以 30 分鐘為單位累積的保管費、以及距離拍賣還剩下的 1 個月。三個都不是以「幾天之內」而是以「從什麼時候開始」為基準,所以要先確認繳款單是什麼時候送達的。
外國人真正吃虧的地方不是金額,而是送達。繳款單會寄到車輛登記地址,而韓國人事先收得到的違規停車取締簡訊通知,要有韓國手機號碼認證才能申請。租車更誇張 — 《道路交通法》第160條第4項第4款規定不得對租車公司課處罰鍰,所以請款轉回承租人身上要花時間,有時候回國之後才出現在信用卡帳單上。
參考:本文的金額・期限是以 2026-08 為基準,從《道路交通法》《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出入境管理法》原文與地方政府(首爾江東・廣津・恩平,仁川延壽,釜山海雲台・北區・東萊,坡州,牙山,金浦等)官方公告確認到的數值。特別是拖吊費・保管費由地方自治團體的自治條例訂定,每個地區都不一樣,請不要把本文首爾基準的金額直接套用到其他地區,務必再向該區廳・設施管理公團確認。
現在是哪一種狀況 — 是收到罰單,還是車不見了
取締會從三個方向進來。是哪一個方向,現在馬上該做的事就不一樣。
- 車子擋風玻璃上貼著通知單 — 這是現場取締。繳款單(事前通知)會在幾天後另外寄到車輛登記地址。通知單本身不是繳款單。
- 什麼標示都沒有卻收到繳款單 — 是無人取締或居民檢舉制。就算沒有取締車輛,光靠市民拍的兩張照片就能確定違規。
- 停車的位子上車不見了 — 比起被偷,被拖吊的可能性高得多。先看看原本停車的地方有沒有貼著寫明拖吊事由與保管場所的告示。
三個方向的罰鍰本身都走一樣的程序。差別在於拖吊會另外多出一個完全獨立的時鐘。
注意:罰鍰和拖吊是兩回事。被拖吊了罰鍰不會消失,繳了罰鍰也不會免除拖吊費・保管費。被拖吊的情況下,罰鍰・拖吊費・保管費三樣都要負擔。
罰鍰是多少 — 依區域的金額與 2 小時加收
金額不是看「停了多久」,而是看「停在哪裡」。下面的數值是交叉確認仁川延壽區・釜山海雲台區・釜山北區・首爾江東區・坡州市官方公告的結果,法令依據是《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88條附表6・附表7。
| 違規地點 | 小客車・4噸以下貨車 | 大客車・超過4噸貨車 | 與一般區域相比(小客車基準) |
|---|---|---|---|
| 一般區域 | 40,000 韓元 | 50,000 韓元 | 基準 |
| 消防栓 5m 以內・老人保護區・身心障礙者保護區 | 80,000 韓元 | 90,000 韓元 | 2 倍 |
| 兒童保護區(08:00~20:00 違規) | 120,000 韓元 | 130,000 韓元 | 3 倍 |
兒童保護區的時間條件很重要。依《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88條第4項但書與附表7,加重罰鍰只適用於上午 8 點到下午 8 點的違規,在其他時段違規的話金額與一般區域相同。問題是外國人很難同時讀懂「這裡是不是校園安全區」和「現在是不是加重時段」這兩件事。校園安全區的標誌和路面文字是韓文,而且經過的時候還要順便把時間算進去,難度更高。
在同一個地點連續停 2 小時以上,會再加 10,000 韓元。一般區域的小客車從 40,000 變成 50,000 韓元,兒童保護區的小客車從 120,000 變成 130,000 韓元。消防栓或老人・身心障礙者保護區這類其他加重區域是否也適用同樣的加收,各地方政府的公告寫法互相不一致,向該區廳的公告確認會比較準確。
20% 減免窗口與 60 天異議 — 4 萬變成 7 萬的過程
罰鍰不會馬上開罰。會先寄事前通知,行政機關必須就此給予 10 天以上的意見提出期間(《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第16條)。在這段期間內不爭執、直接繳納的話可以減免 20%。一般區域的小客車從 40,000 變成 32,000 韓元,兒童保護區的小客車從 120,000 變成 96,000 韓元。
覺得冤枉的話,爭執的窗口是另外一個。從收到罰鍰課處通知當天起 60 天以內可以用書面提出異議,異議一旦受理,該罰鍰課處處分就失去效力(同法第20條)。接下來就轉到管轄法院的罰鍰裁判。順序要注意 — 為了省那 20% 而先繳掉,爭執的路等於就關上了。
| 時間點 | 會發生什麼事 | 小客車・一般區域基準金額 |
|---|---|---|
| 事前通知後在意見提出期間(10 天以上)內繳納 | 自行繳納減免 20% | 32,000 韓元 |
| 超過該期間才繳納 | 沒有減免 | 40,000 韓元 |
| 從收到通知當天起 60 天以內 | 可用書面提出異議,課處處分失去效力 | — |
| 超過繳納期限 | 加收金 3%,一次 | 41,200 韓元 |
| 在那之後每月,最多 60 個月 | 重加收金每月 1.2% | 最多 70,000 韓元 |
| 汽車相關罰鍰 30 萬韓元以上・欠繳 60 天以上 | 可扣押車牌 | 繳清後立即返還 |
表格最後一列的依據是《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第55條與同法施行令第14條。規定只要繳清欠繳金額,就要立即發還扣押的車牌。
4 萬變成 7 萬的算法是這樣。40,000 韓元 + 加收金 1,200 韓元 + 重加收金每月 480 韓元 × 60 個月 = 70,000 韓元。放著 5 年不管,等於變成一開始金額的 1.75 倍。
怎麼繳 — 繳款單上的虛擬帳號是最可靠的路徑
繳納窗口有四個。Wetax(wetax.go.kr)、地方自治團體的 Etax(釜山是 etax.busan.go.kr 這種另外的網站)、語音專線 1544-1414,還有印在繳款單上的虛擬帳號。
對外國人來說最可靠的是匯款到繳款單上的虛擬帳號這個方法。Wetax・Etax 登入時外國人可以使用哪些認證方式,說明互相矛盾(有的寫只能用共同認證書・金融認證書,也有的寫外國人可以註冊會員)。我們也沒能確定哪一種才是現行做法,所以請不要理所當然地以為線上繳款一定行得通,而讓減免期限白白流掉。虛擬帳號只要能轉帳,不必另外的認證程序就能完成繳款。
如果還沒有韓國帳戶・手機號碼,請一併參考外國人登錄證下來前能做和不能做的事。先知道哪些窗口開著、哪些窗口卡住,就不會錯過期限。
提示:如果看不懂繳款單,在首爾可以使用 120 茶山客服基金會的外語諮詢。撥 (02)120 後按 9,會轉接 1 英語・2 中文・3 日語・4 越南語・5 蒙古語,在海外則是 82-2-731-2120。平日 09:00~18:00 服務,需要的話也提供三方通話口譯。這是首爾市的服務,其他地區請確認該市・郡・區的客服中心。
繳款單或通知簡訊會不會同時附上英文等外語,我們沒有找到官方依據。直接向管轄地方政府的交通課確認會比較準確。
車不見了的話 — 確認是不是拖吊、取回的順序、首爾基準的費用
拖吊對象是有規定的。設有拖吊區域標誌的路段、設有禁止停車與臨停標誌的路段,還有像併排停車或停在別人車庫前面那樣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順序照下面走就可以。
- 再看一次原本停車的位子。 拖吊之後會在該位置張貼寫明拖吊事由與保管場所的告示。
- 沒有告示的話,向管轄的區廳・市廳交通(停車)課詢問。 警察民怨客服中心 182 也是查詢窗口。
- 確認保管場位置後親自前往。 要出示身分證件並繳納拖吊費與保管費,車才會放出來。可以刷卡・帳戶付款。
- 罰鍰仍然另外存在。 繳了拖吊費不代表就結束了,請另外等繳款單。
通知是分階段來的。現場張貼告示 → 24 小時以內簡訊 → 超過 24 小時就用掛號郵件寄送領車通知書(依地方政府官方公告,可能有地區差異)。外國人就是卡在這裡。沒有韓國手機號碼就收不到簡訊,登記地址和實際居住地不同的話掛號郵件也送不到。車不見了卻沒有任何聯絡,那只是通知沒送到,不代表不是拖吊。
| 車種・規格 | 拖吊費(首爾基準,2026-08) |
|---|---|
| 小客車 | 輕型 40,000 韓元・小型 45,000 韓元・中型 50,000 韓元・大型 60,000 韓元 |
| 大客車 | 輕型 40,000 韓元・小型 60,000 韓元・中型 80,000 韓元・大型 140,000 韓元 |
| 貨車・特種車 | 未滿 2.5 噸 40,000 韓元・2.5~6.5 噸 60,000 韓元・6.5~10 噸 80,000 韓元・10 噸以上 140,000 韓元 |
| 機車・個人行動載具 | 40,000 韓元 |
保管費也是以首爾為基準訂定的。
- 小客車・機車與未滿 6.5 噸的貨車・特種車:每 30 分鐘 700 韓元
- 中型・大型大客車與 6.5 噸以上的貨車・特種車:每 30 分鐘 1,200 韓元
- 單次保管費上限:500,000 韓元
這裡有件事一定要點出來。拖吊費和保管費不是全國統一金額。 由地方自治團體的自治條例訂定,連上限的結構本身都不一樣。首爾是單次上限 50 萬韓元、沒有另外的每日上限;釜山東萊區是每 30 分鐘 700 韓元、每日上限 15,000 韓元;金浦市則是最初 24 小時最多 7,000 韓元。在首爾放著三天會超過 10 萬韓元,在金浦則不會。請不要把上面的表格直接套用到其他地區。
領車窗口比想像中開得久。首爾冠岳・銅雀的拖吊車輛保管場全年無休 24 小時營運,凌晨也能去把車領回來。不過外語口譯窗口(首爾 120 茶山客服)只有平日 09:00~18:00,所以星期五晚上被拖吊的話,帶著口譯的詢問要等到星期一才行。而那整個週末,保管費每 30 分鐘都在累積。
注意:首爾鍾路・銅雀保管場的告示中,明訂可用於領車的身分證件是「汽車駕照或住民登錄證(韓國國民身分證)」。護照・外國人登錄證(ARC)・國際駕照(IDP)是否被承認,我們沒能從官方公告確認。去之前請先打電話給該保管場,問清楚「要帶哪一種身分證件」。白跑一趟的那段時間,保管費的時鐘也照樣在走。
不去領車的話 — 公告 14 天,1 個月後拍賣・報廢
放著不管是最貴的選項。《道路交通法》第35條規定,無法得知車輛使用人或駕駛人時,要從拖吊當天起公告 14 天,從採取措施或公告當天起 1 個月以內若沒有人要求返還,就可以拍賣或報廢該車輛。
換算成錢是這樣。首爾基準小客車保管費每 30 分鐘 700 韓元,一天就是 33,600 韓元,半個月是 504,000 韓元,會碰到單次上限 500,000 韓元(單純計算)。而且拖吊費和罰鍰還要另外加上去。短暫出國一趟回來發現車不見了,因為這個條文,實際上是有可能發生的。
📌 重要:如果即將長期出國或長期出差,請先確認停車的位子是不是拖吊對象。拖吊通知是透過現場告示・簡訊・掛號郵件寄達(依地方政府官方公告,可能有地區差異),人在國外的話這三種沒有一種到得了你手上。而在這期間,14 天公告和 1 個月期限就在毫無消息的情況下過去了。
用租車違規的話 — 請款來的路徑完全不同
租車的罰鍰路徑整個不一樣。《道路交通法》第160條第4項第4款規定,「汽車租賃事業者或設施租賃業者所出租之汽車,且明顯僅出租汽車本身之情形」不得對僱主等課處罰鍰。講白話就是不能對租車公司課處罰鍰。
所以實務是這樣運作的。租車業者向管轄機關提出「汽車違規停車罰鍰繳納義務人變更申請」,讓罰鍰改對承租人重新課處;警察廳的交通民怨24(e-Fine)也有提供租車業者用的繳納義務人變更選單。另外《汽車租賃標準約款》第16條第2項規定「顧客於租賃期間因違規停車與違反交通法規等而被課處之罰鍰與交通違規通告罰款(通告處分,非刑罰)等,於歸還租賃車之後仍須負擔」(2021-10-29 修訂)。
不過標準約款屬於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建議性質,沒有拘束力。實際的請款範圍與處理手續費依各家租車公司的個別約款,所以唯一的防守方式,就是在租車當下確認契約書上是怎麼寫的。
| 區分 | 我名下的車 | 租車 |
|---|---|---|
| 罰鍰最先開給誰 | 車輛登記名義人,也就是我 | 不得對公司課處(《道路交通法》第160條第4項第4款) |
| 送達到我手上的方式 | 繳款單寄到登記地址 | 業者申請變更繳納義務人後重新課處,或業者依約款直接請款 |
| 知道的時間點 | 違規後幾天~幾週 | 更晚。還車・回國之後也可能被請款(標準約款第16條第2項) |
| 60 天異議 | 從收到通知當天起完整可用 | 可能在時間已經走掉一段之後才開始 |
| 額外費用 | 沒有 | 可能加上依業者個別約款的處理手續費(金額每家不同) |
結果訪韓旅客遇到的典型順序是這樣。在韓國短暫停一下被取締 → 就這樣回國 → 幾週後預刷的信用卡上出現陌生的請款 → 一查才發現 60 天異議的時鐘已經走掉相當多了。至於開租車的資格本身(駕照・國際駕照),請一併參考韓國駕照換發・承認程序。
只有外國人會絆倒的地方 — 居民檢舉制・居民優先停車・簡訊通知
從這裡開始才是本文的重點。金額表對韓國人也是一樣的,但下面四件事只對外國人形成一道牆。
第一,居民檢舉制就算沒有取締車輛也能讓罰鍰成立。 市民用安全申報(안전신문고,Safety Report)App 檢舉的話,不需要現場取締也會開罰。要件是在同一位置・同一角度間隔 1 分鐘以上拍的 2 張以上照片,而且要能辨識車牌號碼・違規地點・拍攝時間,並且要在拍攝日的隔天(48 小時)以內檢舉。「只停一下而且沒人看到所以沒關係」的感覺,在這裡是行不通的。
全國基準的對象是7 大區域。2019-04-17 施行之後,2021-05-10 追加了人行道與安全島。
- ① 消防栓 5m 以內 ・ ② 路口轉角 5m 以內 ・ ③ 公車站牌 10m 以內 ・ ④ 行人穿越道
- ⑤ 兒童保護區(小學正門前道路) ・ ⑥ 人行道・自行車行人共用道 ・ ⑦ 安全島
陷阱在於距離基準(5m・10m)只用路面標線表現,用肉眼很難判讀。運作時間也要注意。大部分區域是 24 小時(含週六・週日・國定假日),只有兒童保護區公告成平日 08:00~20:00 的地方政府很多,但運作時間與免除基準由地方政府裁量,每個地區都不一樣。也有把安全島拿掉、公告成「6 大區域」的地方政府;相反地也有像安東市那樣,額外以 5 分鐘為基準加入迴轉區・雙重停車・橋上・停車場出入口的地方(2024-11-25~)。居住地區的市・郡・區公告,至少要讀過一次。
第二,居民優先停車區在外國人眼中就只是空的停車格。 標誌和地面塗裝是韓文,外觀又和收費的公營停車場很像。但在這裡違規停車,被課的不是罰鍰,而是停車費再加上費用 4 倍加收金的金額。以首爾恩平區為例,第一次課處是 7,200 韓元(每 5 分鐘 150 韓元 × 4 小時),沒繳的話會再加上 4 倍的 28,800 韓元、變成 36,000 韓元。而且依《停車場法》第8條之2・第9條屬於立即拖吊對象,費用課處與拖吊會一起(併罰)進行。因為不是罰鍰,所以自行繳納 20% 減免、以及《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上的 60 天異議,都不會照樣適用在這個制度上。意思就是,爭執的窗口不一樣。
第三,違規停車取締簡訊通知服務實質上是韓國人專用。 每個地方政府都要分開申請(地方政府之間不會共享個資),而且要輸入車牌號碼・車主姓名・手機號碼收取認證碼,申請才算完成。沒有韓國號碼的訪韓外國人根本無法申請,租車的話車主是業者,用承租人的名字也不成立。變成韓國人收到簡訊去把車開走的期間,只有外國人被開罰的結構。而且不會因為沒收到簡訊就免除罰鍰。因為沒有韓國號碼而卡住的各種服務,另外整理在沒有韓國手機號碼也能做的事。
第四,繳款單會寄到車輛登記地址。 如果外國人登錄地址換了卻沒有更新,或是登記成公司・考試院的地址,繳款單本身就到不了。在這期間 20% 減免的窗口關上,加收金 3% 和每月 1.2% 開始累加。等於因為不知道而錯過減免、因為不知道而變成欠繳人,所以搬家的話先處理地址變更,結果反而是省錢的路。
不繳就出境會結束嗎 — 罰鍰(行政)與罰金(刑事)不同
外國人社群裡同時流傳著兩種完全相反的說法。「不繳直接出境就沒事」和「因為停車罰單被驅逐出境」,兩個都是分不清罰鍰和罰金而產生的誤解。違規停車是行政秩序罰的罰鍰,罰金則是刑事程序的結果。
禁止出境(外國人的情況是出境停止)的事由訂在《出入境管理法》第4條第1項・施行令第1條之3,對外國人適用同法第29條。對象是未繳納罰金 1 千萬韓元以上、追徵金 2 千萬韓元以上、國稅・關稅各 5 千萬韓元以上、地方稅 3 千萬韓元以上的人。這份清單裡沒有罰鍰。 因為沒繳停車罰鍰就被擋著不能出境的制度並不存在。
但也不會就這樣消失。欠繳會原封不動留著,並導向這些結果。
- 扣押車牌:汽車相關罰鍰欠繳 30 萬韓元以上、60 天以上的話,可以扣押車輛牌照(《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第55條・施行令第14條)。
- 提供信用資訊・限制官許事業・拘留(監置):欠繳資訊會提供給信用資訊公司,並可能伴隨多種制裁。
- 車輛查封登記:被查封的車,沒有欠繳罰鍰(含加收金・重加收金)的繳納證明就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既賣不掉也讓不掉。
未繳罰鍰會不會反映在居留期間延長・居留資格變更・再入境審查上,我們沒有找到法務部・Hi Korea 的官方依據。這部分無法斷定,需要的話請直接向出入境・外國人廳確認。不過欠繳本身不會消失。以後在韓國買車或要辦名義移轉的時候,會因為查封登記在那個時候再被卡住。

不管是去領車,還是還完租車走出來,接下來終究還是大眾運輸。拖吊車輛保管場多半位在市區外圍,而還完租車之後、或是車牌被扣押不能開車之後,都得靠大眾運輸移動。如果是保管費以 30 分鐘為單位累積的狀況,快點找到交通工具本身就是在省錢。LACHA(라차) 是不需本人認證、可以直接使用的外國人交通・支付超級 App。KTX・高速巴士・計程車・機場鐵路・交通卡都能在同一個地方搞定,沒有韓國帳戶或手機號碼也能用護照開始使用。因為沒有韓國號碼連計程車 App 註冊都卡住的狀況,另外整理在沒有韓國號碼叫計程車的方法。
不過有件事要講清楚。LACHA 不經營停車場也不做租車,也不會代為繳納罰鍰・提出異議・領回拖吊車輛。這三件事只能在管轄地方政府和拖吊車輛保管場處理。
常見問題(FAQ)
Q1. 不繳罰鍰就出境會怎麼樣? 出境本身不會被擋。禁止出境(外國人是出境停止)的事由是未繳納罰金 1 千萬韓元以上・追徵金 2 千萬韓元以上・國稅/關稅各 5 千萬韓元以上・地方稅 3 千萬韓元以上(《出入境管理法》第4條第1項・施行令第1條之3,外國人適用第29條),罰鍰不在那份清單裡。不過欠繳會留著,加上加收金 3% 與每月 1.2%(最多 60 個月)持續增加,汽車相關罰鍰欠繳 30 萬韓元以上・60 天以上的話,可能導致扣押車牌與車輛查封(《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第55條・施行令第14條)。是否反映在居留審查上,我們沒能確認官方依據,需要的話請向出入境・外國人廳詢問。
Q2. 只帶護照去拖吊保管場能領到車嗎? 需要確認。保管場的官方公告只把領車用的身分證件寫成「汽車駕照或住民登錄證」,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國際駕照是否被承認,我們沒有找到明文公告。務必在去之前打電話給該保管場,問清楚需要哪些文件。首爾冠岳・銅雀保管場雖然全年無休 24 小時營運,但白跑一趟的那段時間,保管費也照樣以每 30 分鐘 700 韓元(首爾基準)累積。
Q3. 租車已經還了,之後還可能被請款罰鍰嗎? 是的,有可能。因為《道路交通法》第160條第4項第4款擋住了對租車公司課處罰鍰,業者會向管轄機關申請變更繳納義務人、改對承租人重新課處,或依約款直接請款。《汽車租賃標準約款》第16條第2項也規定租賃期間的違規罰鍰在還車之後仍由承租人負擔。不過標準約款屬於建議性質,實際請款範圍與處理手續費依各業者的個別約款,所以租車的時候請先確認契約書的罰鍰條款。
Q4. 我沒有韓國帳戶也沒有手機號碼,罰鍰要怎麼繳? 匯款到印在繳款單上的虛擬帳號是最可靠的方法。Wetax 或地方政府 Etax 的線上繳款,外國人能用哪種認證方式登入,說明互相矛盾,難以斷定。語音專線 1544-1414 也被列為繳納窗口。哪一邊都有困難的話,直接向管轄的市・郡・區交通課詢問比較快;如果是在首爾,可以撥 (02)120 按 9 接受英語・中文・日語・越南語・蒙古語諮詢(平日 09:00~18:00)。
Q5. 我不知道那裡是兒童保護區,結果收到 12 萬韓元。可以減少嗎? 確認兩件事。第一,加重罰鍰只適用於上午 8 點到下午 8 點的違規。如果是那個時段以外的違規,金額應該和一般區域一樣,所以請確認繳款單上寫的違規時刻。第二,在意見提出期限內自行繳納的話會減免 20%、變成 96,000 韓元。如果打算爭執,可以從收到通知當天起 60 天以內以書面提出異議(《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第20條),異議一旦受理,課處處分就失去效力並轉入法院的罰鍰裁判。先繳掉的話爭執的路就關上了,所以請先決定順序再行動。
備註:本文以提供一般資訊為目的,並非法律諮詢。本文的罰鍰・拖吊費・保管費・期限是以 2026-08 為基準,從《道路交通法》(第35條・第160條)、《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第16條・第18條・第20條・第55條)、《出入境管理法》(第4條・第29條)與首爾・釜山・仁川・京畿地區地方政府官方公告確認到的數值。罰鍰金額沒能做到與《道路交通法施行令》附表原文比對,是以 5 處地方政府官方公告交叉確認整理的;拖吊費・保管費屬地方政府自治條例事項,首爾基準的數值不能直接套用到其他地區。居民檢舉制的運作時間・免除基準、保管場領車時被承認的身分證件、繳款單是否提供外語、線上繳款的登入方式,我們沒能確認或因地區而異,所以都做了保留說明。實際去繳款或去領車之前,務必再向管轄的市・郡・區廳與該拖吊車輛保管場確認一次。LACHA(라차)不經營停車場・租車,也不代辦罰鍰繳納或拖吊車輛領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