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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居留与签证

E-7签证看的不是学历而是职业代码 — 四种类型结构与如何确认自己的职务是否符合

③ 居留与签证LACHA 指南团队· 更新 2026-08-27· 阅读 17 分钟
E-7签证看的不是学历而是职业代码 — 四种类型结构与如何确认自己的职务是否符合
目录

在E-7(特定活动)签证里,首先要通过的不是学历,而是职业。《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附表1之2第20号(2025年5月27日修订)只规定E-7是“依据与韩国国内公·私机关等签订的合同,从事法务部长官特别指定的活动的人”。至于哪些职业可以,法律条文里一个字都没写。

所以职业目录不在法令中,而在法务部的内部规定里。这就是你在国家法令信息中心怎么翻都找不到的原因。目录所在之处是法务部签证民愿资格别指南手册,2026年1月30日版第181页“特定活动(E-7)许可职业现状”中列有94个职业。

外国人特有的高墙就从这里开始。这本手册只以471页的韩语PDF/HWP形式发布,没有英文版。 HiKorea英文页面上根本没有职业目录,而一搜索,首先跳出来的是地方政府外国人门户转发的2022、2023年旧版。光是分辨哪个文件才是最新版,就已经是一道门槛。

第二道墙是代码。职业代码依据韩国标准职业分类编制,与本国的职务名称并不能一一对应。就算名片上写着“Software Engineer”,那到底是系统软件开发员(2222)、应用软件开发员(2223)还是网页开发员(2224),并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

📌 重要:以下内容以法务部签证民愿·滞留民愿资格别指南手册2026年1月30日版和法务部公告第2025-406号为准。这本手册修订频繁(最近3个月内仅E-7相关修订就有4次),申请前请务必再次确认最新版本。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行政咨询。签证·滞留的结果会因国籍、当前滞留资格、学位取得国家、就职企业而不同。

E-7不是一个职业名称,而是一份“指定目录”

很多人想着“我拿到硕士了,应该能办E-7吧”就开始准备。顺序反了。先确定的是职业,学历·经历是附加在该职业上的要求。 如果这份工作不在指定目录里,就算有博士学位,也无法凭这份工作拿到E-7。

关卡不止一道,而是三道。①我的职务是否属于指定职业 ②我是否具备该职业的资格要求(学历·经历·薪资) ③邀请我的公司是否具备雇佣企业要求。就算三道都通过,最后还留有审查裁量权。所以本文也不会说“满足这些条件就能签发”。准确地说,这些是满足后才能进入审查范围的条件。

滞留资格变更手续本身的流程和通用材料,已整理在滞留资格变更申请方法中,本文只讲E-7特有的关卡。

分为四条支线 — 从E-7-1到E-7-4

E-7不是一个,而是四种类型。类型不同,对应职群、薪资要求、申请路径都不一样。

类型 名称 属于哪类职群 职业数量
E-7-1 专业人力 管理者、专家及相关从业人员 67个(管理者15 + 专家52)
E-7-2 准专业人力 事务从业人员、服务从业人员 10个(事务5 + 服务5)
E-7-3 一般技能人力 技能·技术领域 14个
E-7-4 熟练技能人力(计分制) 面向在韩滞留·工作经历者的计分制 3个

合计为94个,这一数字以2026年1月30日版手册为准。凡是没有注明版本基准日、只写“E-7职业有几个”的信息,本身就难以采信。后面会说明为什么会出现87个、91个、94个的分歧。

除了四种类型,还另有附加简称。E-7-S(负面清单方式专业人力)·E-7-Y(国内成长人力)·E-7-T(最优秀人才)·E-7-91(FTA独立专家)就是这些。是否符合各有单独要求,需要直接查看手册的相应条目。

注意:经常能看到“E-7 = 专业职签证”的说法,但这并不准确。E-7-3和E-7-4是技能人力通道。 焊接、养殖、涂装这类现场技能职业就属于这里。有不少人以为“只有专业职才行”而提前放弃,所以特别点出来。

职业代码的读法 — 位数和“S”意味着什么

目录里每个职业都带着数字,这不是随意编的流水号,而是完全沿用韩国标准职业分类的分类层级。

  • 三位代码是小类。例如设计师(285)这样,范围较宽。
  • 四位代码是细类。机械工学技术员(2351)、海外营业员(2742)、造船焊工(7406)属于这一级。
  • 五位代码是细细类,范围最窄。如销售事务员(31215)、船舶电工(76212)、船舶涂装工(78369)。
  • 代码前加上“S”,表示是从既有职业中分出来新设的职业。做法是在最相近职业的代码前加S,所以会写成S110(经济利益团体高级管理人员)·S2743(技术经营专家)·S3922(医疗协调员)·S740(根基产业熟练技工)这样。

知道位数为什么重要?因为代码越窄,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就越具体。真正的标准不是招聘公告上写的职务名称,而是公司在签证签发认定书·资格变更申请书上填写的代码。入职前一定要问清楚“我们公司打算用哪个职业代码为我申请”。

确认自己职务是否符合的4个步骤

按顺序来就行。前3步可以自己完成,第4步无法自己搞定。

步骤 做什么 在哪里 确认要点
第1步 获取最新版本 HiKorea(hikorea.go.kr)资料室“签证·滞留业务资格别指南手册” 文件名·封面上的发行日期。通过一同上传的“修订履历”确认最近修订
第2步 缩小候选范围 手册“特定活动(E-7)许可职业现状”表 把与自己职务接近的2~3个职业连同代码记下来
第3步 对照细则 同一手册“各职业细化管理标准” 职业说明·可引进职业示例·资格要求·企业要求是否与自身情况相符
第4步 向主管机关确认 主管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1345 相似职业的认定和企业要求不是申请人能自行确定的领域

之所以特意把第4步单列出来,是有原因的。虽然可以按与申请职业最相近的职业允许雇佣,但认定权限不在申请人手里。 属于韩国标准职业分类大类1·2的专业职业,由厅长等裁量许可;属于大类3~8的准专业职业、一般技能职业、熟练技能职业,则需要法务部长官批准。

这一段对外国人尤其憋屈。申请前想问“我的职务是2223对吗?”并得到明确答复,实际上没有这样的窗口。☎1345(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会用多语种提供制度指引,但对具体职务的代码认定或某家公司是否满足要求,很可能会被告知“属于主管机关审查事项”。不过,通过1345确认最新版本的位置和主管机关,还是能少跑冤枉路。

劳动者本人要求 — 三条路径,以及分岔口

职业确定之后,接下来是本人要求。一般要求是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一项。

  • 硕士以上学位:与引进职业相关领域的硕士以上学位
  • 学士 + 1年经历:与引进职业相关的学士学位,加上该领域1年以上经历。此时只承认取得学位·资格证之后的经历
  • 5年以上经历:在与引进职业相关的领域工作5年以上

因为有第三条路径,即使没有学位也仍有出路。不过这里还附带了会因国籍、学位取得国、公司规模而结果不同的特例。

  • 毕业于韩国国内大学的学士以上学位持有者,无论专业为何,均免除1年经历要求。
  • 以工学结合留学(D-2-7)资格毕业者,免除适用国民雇佣比例。
  • 就职于中小企业·风险企业·非首都圈中坚企业,且没有E-7经历或经历在3年以下者,上一年度GNI 80%的薪资要求放宽为70%。
  • 持有日本信息处理开发协会所属CAIT·JITEC认可的资格证(软件开发技术者·基本信息技术者)的日本人,可不受资格标准限制而获准签发签证签发认定书等。

也就是说,同样的履历,会因为在哪个国家拿的学位、公司规模有多大而适用不同要求。自己是否落在这些分岔口上,请以本人情况向1345或主管机关确认。

薪资要求 — 2026年的金额从2月1日起适用

薪资每年由法务部公告重新确定。2026年标准由法务部公告第2025-406号(2025-12-29,依据《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7条第7款)确定。

类型 2026年薪资要求(年薪) 依据·适用期间
专业人力(E-7-1) 3,112万원 이상 公告第2025-406号 / 2026-02-01~2026-12-31
准专业人力(E-7-2) 2,589万원 이상 公告第2025-406号 / 2026-02-01~2026-12-31
一般技能人力(E-7-3) 2,589万원 이상 公告第2025-406号 / 2026-02-01~2026-12-31
熟练技能人力(E-7-4) 2,600万원 이상 公告第2025-406号 / 2026-02-01~2026-12-31

注意:该金额适用于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到2026年1月31日为止适用原标准,2027年的标准由法务部另行公告。由于适用起点不是1月1日而是2月1日,年初准备的材料到申请时可能会撞上不同的标准。

这个时间差是外国人很容易忽略的地方。1月咨询到的内容原封不动拿到3月去申请,基准金额可能已经变了。在敲定合同年薪之前,请再次确认当时有效的公告金额。

公司这一侧的关卡 — 我既看不到也控制不了的区间

即使本人要求全部具备,公司不达标也无法签发。手册规定的雇佣企业关卡大致如下。

  • 国民雇佣人数不足5人且以内需为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邀请。这里的雇佣人数,以在雇佣保险参保人名册上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并登记3个月以上的人数为准。
  • 国民雇佣保护职业,原则上只允许在国民雇佣人数20%的范围内雇佣外国人。
  • 已超过20%在雇的企业,不仅新增·替代人力邀请,连滞留资格变更·工作单位变更·追加原则上也一律不予许可。
  • 存在国税·地方税欠缴的企业也受限制。

问题在于,这四项全都是劳动者既无权查阅、也无法改变的信息。求职者无从确认公司的雇佣保险参保人名册或欠税情况。也就是说,即便本人条件完美,也可能因为公司而被拒。

所以面试阶段该问的问题是固定的。①我们公司是否邀请过E-7外国人 ②目前雇佣的外国人有几名、国民雇佣者有几名 ③打算用哪个职业代码为我申请。确认好这三点,可以大幅减少白费功夫。如果公司回避这些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

注意:有中介专钻这个信息空白。凡是说“只要对上职业就行”、并表示可以帮你做经历证明书或学历材料的地方,请远离。虚假材料的后果不止于拒签。无就业活动资格而就业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第18条第1款,依同法第94条条文上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원 이하的罚金,还会成为强制驱逐对象。

从E-9·E-10·H-2向上走的路 — E-7-4是另一条通道

这部分误读很多,放在一起来看。两条规定同时成立。

首先,一般性地变更为E-7的滞留资格是受限的。 短期滞留(B系列·C系列)·技术研修(D-3)·季节劳动(E-8)·非专业就业(E-9)·船员就业(E-10)·其他(G-1)资格者属于受限对象。只读到这里,就会得出“E-9当不了E-7”的结论。

然而,熟练技能人力(E-7-4)是依据单独指针运行的另一条通道。 面向最近10年内以E-9·E-10·H-2资格滞留满4年以上的现登记外国人。也就是说,“E-9的E-7一般变更受限”和“E-9可以走E-7-4”这两句话都是对的。只看前一句就放弃,等于自己关上了实际敞开着的门。

E-7-4的基本要求有四项。

  • 滞留履历:最近10年内以E-9·E-10·H-2资格滞留4年以上的现登记外国人,且在现工作单位正常在职
  • 雇佣合同:在现工作单位以年薪2,600万원 이상签订今后2年以上的合同(农·畜产业、渔业·内航商船放宽至2,500万원)
  • 企业推荐:现已工作1年以上企业的推荐。既是必备要求也是加分项,可在常时劳动者人数20%的范围内推荐
  • 计分制:总分300分中含加分需达200分以上。基本项目中的平均收入和韩语能力各须至少50分以上

韩语要求为TOPIK 2级、社会统合项目2阶段结业、事前评价分配到3阶段(41分)三者之一。对已满足其他要求者,将韩语要求临时延后至首次延期(2年)的措施正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社会统合项目的阶段分配方法,另整理在社会统合项目(KIIP)指南中。

如果你目前持E-9工作,配合阅读E-9工作单位变更手续雇佣许可制(EPS)基本结构,会更容易把握自己当前所处的位置。

就业之后反而更危险 — 跳槽是“许可”还是“申报”

拿到E-7并不是终点。反倒是这里出事最多。变更或追加工作单位时,有些人必须事先取得许可,有些人换完之后申报即可,而区分标准正是职业代码。

法律结构是这样的。《出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正文要求变更·追加工作单位须事先取得法务部长官的许可,同款但书则规定,仅限具备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由总统令规定的人员,可自变更或追加之日起15日内以申报代替许可。适用对象由《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26条之2第1款规定。

区分 事先许可对象 事后申报对象
何时 换之前事先办理 自变更·追加之日起15日内
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正文 同款但书、施行令第26条之2第1款、法务部告示第11-510号
手续费 工作单位变更·追加12万원(施行规则第72条)
不办的话 违反第21条第1款 请向主管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确认
谁适用 下列列举的职业代码 上述职业以外的特定活动(E-7)

按2026年1月30日版滞留民愿手册,事先许可对象如下。机械工学技术员(2351)、制图员(2395)、海外营业员(2742)中的海外线上商品销售员、设计师(285)、销售事务员(31215)、厨师长及烹饪师(441)、客户咨询事务员(3991)、酒店接待事务员(3922)、医疗协调员(S3922)、养殖技术员(6301)、造船焊工(7406)、熟练技能计分制从业人员(S740·S610·S700)、船舶电工(76212)、船舶涂装工(78369)、航空(零部件)制造员(S8417)、送电电工(76231)、汽车零部件制造员(S85411)、汽车钣金·涂装员(S75104)、屠宰员(S71032)。不过,不在这份名单上,并不意味着自动成为申报对象。 名单和标准会不断修订,跳槽前请务必向主管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确认自己的职业属于许可对象还是申报对象。

确认之所以困难,原因也很明确。外国人登录证上只印有“E-7”或到细化简称为止,职业代码并不显示。 自己是2223还是S85411,光看卡片是看不出来的。所以,向公司确认在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或资格变更许可时公司在申请书上填的职业代码,是实务上最快的办法。

注意:明明属于许可对象,却未经许可变更或追加工作单位,即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依同法第95条第6号条文上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원 이하的罚金,并可能成为第46条第1款第9号的强制驱逐对象。不过实际上检察处分与出入境行政处分是分别进行的,结果会因是否初犯、原委、滞留履历而有很大差别。这是条文上的最高限度,并不意味着自动会走到那一步。

手续费依施行规则第72条,工作单位变更·追加12万원,滞留资格变更许可10万원(变更为永住F-5为20万원),滞留期间延长许可6万원(结婚移民F-6为3万원),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12万원(2026年标准)。事后申报不收手续费。可在线办理的民愿范围和申请流程,请参考HiKorea电子民愿使用方法

目录和数字都在不断变化

说明一下为什么本文没有把94个职业目录原样抄进来。因为把目录钉在这里,下次修订时这篇文章就变成错误信息了。 实际的修订速度是这样的。

  • 2025年10月20日 — 一般技能人力(E-7-3)新设汽车钣金·涂装员(S75104)
  • 2025年11月5日 — 新设海外优秀人才要求特例,汽车零部件制造员(S85411)试运行调整,送电电工(76231)试点事业延长
  • 2025年12月24日 — 新设屠宰员职业,扩大养殖技术员品目
  • 2026年1月30日 — 反映特定活动(E-7)签证签发认定书签发及滞留管理指针的修订

约3个月之间,仅E-7相关修订就有四次。所以“87个”“91个”“94个”在网上同时流传。公共数据门户上登载的法务部“特定活动(E-7)许可职业现状”数据集是2022年登记、最后修改为2025年7月的数据集,共87行,说明中的构成为67+10+11+3=91个。此后E-7-3一般技能人力从11个增至14个,于是成了现行的94个。不是数字不同,而是版本不同。

所以,请不要以博客·报道·YouTube上写的目录为依据来准备。可作为依据的地方有三处。

  • HiKorea(hikorea.go.kr) 资料室的“签证·滞留业务资格别指南手册”最新版本及修订履历
  • ☎1345 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 — 多语种咨询。用于制度指引和确认主管机关
  • 主管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 相似职业认定、企业要求、许可/申报区分等需要审查的事项

在前两处得不到“你的情况可以”的明确答复,才是正常的。因为认定权限在主管机关。不过,光是确认最新版本和主管机关,准备工作就已经完成了一半。

在窗外可见韩国市区的办公桌前开着笔记本电脑、举起打印文件确认职业要求的外国人正文图片
职业目录只存在于韩语PDF手册中,确认版本是第一道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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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FAQ)

Q1. 我的职业代码能在外国人登录证上查到吗? 不能。外国人登录证上只标注“E-7”或E-7-1·E-7-3这样的细化简称,2223或S85411这类职业代码并不显示。可偏偏跳槽时是事先许可对象还是事后申报对象,正是由这个代码决定的。请向公司确认在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或滞留资格变更时公司使用了哪个职业代码,并在跳槽前再到主管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确认一次。

Q2. 目录里没有和我职务完全同名的,只有类似的。 确实有按最相近职业允许雇佣的通道。只是这个认定不能由申请人自己做。属于韩国标准职业分类大类1·2的专业职业由厅长等裁量许可,属于大类3~8的准专业·一般技能·熟练技能职业需要法务部长官批准。建议先在手册的“各职业细化管理标准”中对照职业说明和可引进职业示例,然后再向主管机关咨询。

Q3. 我的条件都符合,但公司不达标怎么办? 无法签发。国民雇佣人数不足5人且以内需为主的企业原则上限制邀请,国民雇佣保护职业只允许在国民雇佣人数20%的范围内雇佣外国人。已超过20%在雇的企业,不仅新邀请,连滞留资格变更·工作单位变更·追加原则上也不予许可。有国税·地方税欠缴的也受限制。这些都是劳动者无法查证的信息,所以最现实的办法是面试时直接问:“贵公司有没有邀请E-7的经验?目前外籍员工和国民雇佣者各有多少人?”

Q4. 我是D-2留学生,毕业后能直接转E-7吗? 毕业于韩国国内大学的学士以上学位持有者,有无论专业均免除1年经历要求的特例,相对有利。不过学历要求被免除,并不代表职业要求也随之消失。要就职的职务必须属于指定职业,薪资要求和公司要求也要另行满足。如果你考虑经由求职资格(D-10)的路径,请注意有规定指出:在海外申请D-10签证时,以E-7准专业人力·熟练技能人力为目的是受限的,请以本人情况向主管机关确认。

Q5. 想跳槽,该先确认什么? 顺序很重要。①向主管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确认自己的职业代码属于事先许可对象还是申报对象 ②若为许可对象,换之前先办许可;若为申报对象,自变更·追加之日起15日内申报 ③确认新公司是否满足雇佣企业要求(20%上限·欠税等)。如果颠倒顺序,先换了再去打听,一旦本属许可对象,就构成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依第95条第6号,条文上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원 이하的罚金,并可能引发第46条第1款第9号的强制驱逐。

参考:本文以提供一般信息为目的,不构成法律·行政咨询。正文中的职业结构·要求·手续费依据法务部签证民愿·滞留民愿资格别指南手册2026年1月30日版,薪资要求依据法务部公告第2025-406号(适用期间2026-02-01~2026-12-31),法令条文依据国家法令信息中心,均为以2026-08为准确认的内容。E-7许可职业目录和细化管理标准修订频繁(最近3个月内4次),薪资要求每年随新公告变动,相似职业认定和雇佣企业要求属于主管机关的审查事项,因此个人结果会有差异。申请前请务必再次通过HiKorea(hikorea.go.kr)最新版本、☎1345以及主管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确认。LACHA不代办签证·滞留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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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