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工作,每次领工资都有权收到工资明细单。因为《劳动基准法》第48条第2款规定了雇主的交付义务,自2021年11月19日起施行。扣款金额会因工资构成、停留资格、国籍、参保记录而人人不同。本文只介绍明细单上必须具备的项目和查询窗口,并不能判定您本人的扣款额是否正确。金额确认请打☎1350(雇佣劳动部)。
这项义务不分国籍。《劳动基准法》第6条禁止以国籍、信仰、社会身份为由在劳动条件上歧视;《关于外国劳动者雇佣等的法律》第22条也规定"雇主不得以是外国劳动者为由进行不当的歧视性待遇"。
问题在于明细单只有韩语。拿到一张竖着排列"기본급(基本工资)·연장근로수당(延长工作津贴)·건강보험(健康保险)·장기요양(长期疗养)·소득세(所得税)·지방소득세(地方所得税)"的纸,第一道坎就是分不清哪一行是我的钱、哪一行是被扣走的钱。
而且还有一个韩国人不会遇到的误解。各项保险对外国人的适用条件不同,所以有些项目在明细单上没有反而才是正常的。国民年金看国籍,雇佣保险中的失业给付部分看是否另行申请参保,而工伤保险费本来就是雇主缴纳的钱,不会出现在扣款栏里。不了解这些,就会对着一张正常的明细单怀疑公司,或者反过来,漏掉了该扣的项目却没发现。
参考:本文为一般信息介绍,并非法律咨询。正文中的条文与费率以 2026-08 为准,费率每年都会变动。个别情况(扣款金额、停留资格、合同内容)请到下面的官方窗口按您本人的情况确认。
工资明细单不是"给你就该谢谢"的文件
它不是收到就该感谢的文件,而是公司必须给的文件。《劳动基准法》第48条第2款规定,雇主每次支付工资时,都要交付载明工资构成项目、计算方法,以及依法令或集体协议扣除部分工资时的明细等内容的工资明细单。
交付方式不只有纸质。可以用书面或电子文件,而且没有法定格式,所以各公司的样式不同。公司内部系统录入、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方式也被认定为交付。所以仅凭"没给纸质版"这一点,不能认定为违法。
不给会怎样呢?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16条第2款第2项,以2026年为准,属于500万韩元以下罚款(行政)的对象。不过这个数字很容易被误解。
注意:500万韩元是法定上限,不是实际会被处罚的金额。实际处罚额是依《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60条附表7标准另行核定的程序,据法制处、雇佣劳动部的解释可确认的水平是:未交付第1次30万韩元、第2次50万韩元、第3次及以上100万韩元(我们未能核对附表原文,请仅作参考)。不过行政解释认为,交付义务是对每1名劳动者、在每个工资支付日分别产生的,所以拖欠多个月未交付时,可依《秩序违反行为规制法》第13条第2款分别处罚。
也就是说,不是"公司要交500万韩元",而是理解为"最多可能到那个水平,未交付的月份累积起来,件数也会累积"就可以了。
明细单上必须有的6项内容
《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27条之二第1款规定了6项记载事项。把自己的明细单放在旁边,从上往下一项一项对照看。
| 条文 | 必须记载的内容 | 在我的明细单上看哪里 |
|---|---|---|
| 第1项 | 姓名、出生年月日、员工编号等可以特定劳动者的信息 | 最上方的个人信息栏 |
| 第2项 | 工资支付日 | 标题旁边或个人信息下方 |
| 第3项 | 工资总额 | 支付栏最下方的合计 |
| 第4项 | 基本工资、各类津贴、奖金、绩效金等各构成项目的金额(如有以非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需写品名、数量、评估总额) | 支付栏的每一行 |
| 第5项 | 各构成项目金额随出勤天数、时长等变动时的计算方法 —— 延长、夜间、休息日工作还要写明小时数 | 支付栏旁的计算式、备注栏 |
| 第6项 | 依法第43条第1款但书扣除部分工资时,各扣款项目的金额与总额 | 扣款栏 |
看这张表时,两个方向都要注意。
- 6项都齐全,并不意味着工资计算正确。记载要件与金额准确性是两件事。
- 反过来,也不要因为少了一项就断定违法。至于是否有规定可根据劳动者类型、事业场情况省略部分记载,本次核实中我们没有看到原文。如需判断,拿着明细单打☎1350询问最准确。
其中第5项对外国人特别重要。如果加班、夜班、休息日上班了,不仅要写金额,还必须写小时数。没有小时数,就无法与自己实际工作的时间核对了。
读扣款栏的原则 —— 全额支付才是原则
在看扣款栏之前,先立一条原则会轻松得多。《劳动基准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直接、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但但书中规定,法令或集体协议有特别规定时,可以扣除部分工资或以非货币形式支付。同条第2款还规定,每月至少支付1次,并要定一个固定日期。
施行令第27条之二第1款第6项之所以把扣款明细记载义务限定在"依法第43条第1款但书扣除的情形",原因也在此。扣款栏本来就是被设计成只记载有依据的扣款的栏目。
所以看扣款栏时该问的不是"这个金额对不对",而是两点。第一,有没有写项目名称;第二,支付栏减去扣款栏后的实发金额,是否与到账金额一致。金额是否合理,交给☎1350来判断。
先把韩语项目名看熟,以后每月30秒就能搞定。下表中的项号都是《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27条之二第1款的各项。
| 明细单上的写法 | 在哪一栏 | 是什么 |
|---|---|---|
| 기본급(基本工资) | 支付 | 第4项构成项目中最基础的金额 |
| 연장·야간·휴일근로수당(延长、夜间、休息日工作津贴) | 支付 | 依第5项须同时写明小时数的项目 |
| 상여금·성과금(奖金、绩效金) | 支付 | 第4项的构成项目 |
| 국민연금(国民年金) | 扣款 | 适用与否因国籍而异 |
| 건강보험(健康保险) | 扣款 | 已办外国人登录的职场劳动者即为职场加入者 |
| 장기요양보험(长期疗养保险) | 扣款 | 按健康保险费乘以比例,另列一行 |
| 고용보험(雇佣保险) | 扣款 | E-9、H-2的失业给付部分仅在另行申请时适用 |
| 소득세·지방소득세(所得税、地方所得税) | 扣款 | 不是最终确定税额,而是预先缴纳的钱 |
| 공제계·실지급액(扣款合计、实发金额) | 合计 | 实发金额应与到账金额一致 |
扣款栏① 四大保险 —— 各项保险对外国人的适用不一样
"外国人四大保险也全都要扣",或者"四大保险与国籍无关"—— 这两种说法都不对。依据法律因保险而异,所以结果也不同。
国民年金在《国民年金法》第126条第1款但书中附有互惠主义。如果就相当于国民年金的年金,该外国人本国法律不适用于大韩民国国民,则被排除在参保对象之外。所以明细单上没有国民年金扣款,按国籍来说可能是正常的。到底属于哪种情况因国而异,协定也会变动,所以不要去背国家清单,请打国民年金公团☎1355按您本人的国籍确认。将来出境时申请退还的手续,我们另外整理在国民年金返还一次金领取方法。
健康保险的依据是《国民健康保险法》第109条第2款第3项。依《出入境管理法》第31条办理了外国人登录的人,若为适用对象事业场的劳动者,即成为职场加入者(不满1个月的日工等除外)。公司还必须在雇佣之日起14日内向公团申报取得资格。保险费结构和就医情况可以在外国人健康保险参保与保险费里看得更详细。
雇佣保险的分岔口是《雇佣保险法》第10条之二。对办理了外国人登录的E-9(非专业就业)、H-2(访问就业)劳动者,雇佣安定、职业能力开发事业属于当然适用,但失业给付、育儿休职、产前后休假给付只在另行申请参保的情况下才适用。所以看不到雇佣保险扣款,也可能是正常的。以E-9身份工作的朋友,配合雇佣许可制(EPS)就业流程一起看,理解会更快。
工伤保险依《工伤保险法》第6条对使用劳动者的事业当然适用,且与停留资格无关都受保护。保险费由雇主负担,所以原则上不会出现在劳动者明细单的扣款栏里。扣款栏没有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公司没投保。受伤时申请疗养、补偿请打劳动福利公团☎1588-0075。
| 项目 | 2026年劳动者负担标准 | 咨询窗口 |
|---|---|---|
| 健康保险 | 报酬月额的3.595%(合计7.19%,与公司各负担一半,2025-08-28决定) | ☎1577-1000 / 外国人专线 ☎033-811-2000 |
| 长期疗养保险 | 健康保险费的13.14%(2026年相对收入为0.9448%,2025-11-04议决) | 同上 |
| 国民年金 | 因2025年年金改革立法,费率正在分阶段上调,本文不写具体数字 —— 需确认您本人适用的费率 | ☎1355 |
| 雇佣保险 | 本文不涉及费率。E-9、H-2请先确认上面的适用结构 | ☎1350 |
| 工伤保险 | 由雇主负担,原则上不出现在扣款栏 | ☎1588-0075 |
注意:请不要用这张表来判定您本人扣款额是否正常。保险费核定基准的基准所得月额、报酬月额由公团另行核定,并且有上下限(国民年金基准所得月额2025-07~2026-06适用期间为最低40万韩元、最高637万韩元)。所以用工资总额乘以费率算出的数值,与明细单上的扣款额可能不同。费率每年变动,请与明细单所属年度对照。
扣款栏② 税金 —— 每月扣的是预缴的钱
明细单上扣走的所得税并不是最终确定的税金。依《所得税法》第137条第1款,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次年2月份工资所得时进行年末结算(中途离职的,则在支付离职当月工资所得时)。每月所扣金额与实际税额的差额,那时候会退还或补缴。
所以比起"这个月所得税怎么这么多",先知道"年末结算时会算总账"更重要。年中入境或年中离职的那一年,差额尤其大。
税率本文就不写了。有些针对外国人的课税特例,但适用条件和是否选择因人而异,一概而论反而可能让您吃亏。适用于您本人的是什么,请到下面三处确认。
- 国税厅国税咨询中心 ☎126(不用加区号,直接拨)
- 国税厅外国人专用英语咨询 ☎1588-0560 —— 工作日 09:00~18:00,11:30~13:00 除外
- 公司薪资负责人 —— 实际处理年末结算材料的人,最快
扣款栏③ 宿舍费、餐费等其他扣款
有时会出现宿舍费、餐费这类既不是四大保险也不是税金的扣款。这些金额是否合理,本文不做判定。因为我们没有拿到作为依据的雇佣劳动部业务指针原文,而照抄网上流传的比例表,会让您相信错误的数字去行动。
要确认的只有一件事。只看扣款栏里有没有写项目名称和依据。施行令第27条之二第1款第6项要求的是各扣款项目的金额与总额。如果有没写项目名、笼统扣掉的金额,那本身就是询问的理由。
外国人身上常出现一种错位:宿舍费、餐费只写在劳动合同书里,明细单扣款栏却没有该项目,导致两份文件放在一起也无法核对。这时请拿着劳动合同书和明细单一起打☎1350询问。在向公司理论之前先确认,这个顺序更安全。
📌 重要:如果您是以现金领工资,这部分更重要。《劳动基准法》第43条第1款的货币支付、直接支付原则并不禁止现金支付本身,但不会留下能证明支付事实的记录。如果还没开户,至少要把明细单每月拍照留下来。
没收到明细单,或看不懂项目时
用韩语打电话有困难,结果哪里都问不了 —— 这是这个领域最常见的失败。但有专门提供多语言三方通话口译的窗口。方式是先打外国人力咨询中心☎1577-0071接上口译,再与其他机构通话。
| 问什么 | 窗口 | 电话 |
|---|---|---|
| 工资、明细单、扣款金额、欠薪 | 雇佣劳动部客户咨询中心 | ☎1350 |
| 多语言口译(三方通话)、劳动关系综合咨询 | 外国人力咨询中心 | ☎1577-0071 |
| 停留、签证、外国人登录 | 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Hi Korea) | ☎1345 |
| 国民年金是否参保、互惠主义 | 国民年金公团 | ☎1355 |
| 健康保险资格、保险费 |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 | ☎1577-1000 / 外国人专线 ☎033-811-2000 |
| 工伤疗养、补偿申请 | 劳动福利公团 | ☎1588-0075 |
| 所得税、年末结算 | 国税厅 | ☎126 / 英语 ☎1588-0560 |
| 法律咨询、法律救助 |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 | ☎132 |
这里有两个只有外国人会踩的坑。
第一,咨询窗口的外语支持按时段有限制。☎1345虽然写着工作日09~22点,但据了解傍晚时段可能主要以韩语、英语、中文运营。如果是必须口译的语种,上午到下午的时段打过去更稳妥。
第二,不能只看劳动窗口就行动。特别是E-9,举报、申诉之后的情况会与更换事业场的程序纠缠在一起,所以劳动问题(☎1350)和停留问题(☎1345)要一起确认。这不是要吓您,而是因为只了解一边就行动,可能会做出难以挽回的选择。更换事业场本身整理在E-9更换事业场流程,各窗口的咨询方法整理在外国人劳动咨询窗口汇总。
每月30秒搞定的保存习惯
收到明细单后要做的只有三件事,加起来30秒就够了。
- 拍照存下来。纸质还是屏幕都无所谓。能看到日期,一张就够。
- 核对明细单上的实发金额与到账金额。两个数字不一样,当月就要马上去问。
- 和劳动合同书放在同一个文件夹里。以后需要的时候,两份文件都得用到。
只以电子文件形式收到的朋友尤其要注意。如果明细单是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或公司通讯软件收到的,离职那一刻访问权限就被切断,过去的明细单再也打不开了。在职期间不留存,之后就没办法了。
为什么要做到这个程度?因为出问题时,手上剩下的往往只有明细单。如果一次都没收到明细单就发生了欠薪,证据就只剩一份银行交易明细了。而且工资债权是有时效的。据说《劳动基准法》第49条定为3年,但我们确认到的出处只有1条,所以您本人案件的起算点和剩余期限,请再向☎1350或☎132确认。

公团、劳动厅、税务署大多只在工作日白天开门。想把明细单的问题一次理清,往往要请半天假、一天跑两三个地方,而这些移动常常不是坐几站地铁就能解决的。LACHA(라차)是无需本人认证即可直接使用的外国人交通、支付超级App。不用韩国账户或韩国手机号,用护照就能开始使用;出租车、KTX、高速大巴、机场铁路、交通卡都能在一个地方,用 Alipay、WeChat Pay 等海外便捷支付或海外银行卡结算。
常见问题(FAQ)
Q1. 我的明细单上没有国民年金扣款。是公司没缴吗? 不一定。根据《国民年金法》第126条第1款但书的互惠主义,就相当于国民年金的年金,若本国法律不适用于大韩民国国民,则被排除在参保对象之外。也就是说,按国籍来看,没有国民年金扣款可能是正常的。不过按国家的判定会因协定变动而改变,请不要相信网上的名单,打国民年金公团☎1355按您本人的国籍咨询确认。
Q2. 看不到工伤保险扣款,是公司没参加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费由雇主负担,所以原则上不会出现在劳动者明细单的扣款栏。依《工伤保险法》第6条,对使用劳动者的事业当然适用,且与停留资格无关都受保护。也就是说,扣款栏里没有才是正常的。实际受伤时,申请疗养、补偿请打劳动福利公团☎1588-0075。
Q3. 公司不给纸质版,只用公司内部通讯软件发送,这也算明细单吗? 算。工资明细单可以以书面或电子文件交付,公司内部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方式也被认定为交付。也没有法定格式,所以公司样式不同本身不是问题。不过离职后公司内部系统的访问权就断了,过去的明细单打不开,所以每次收到都要拍照保存。
Q4. 入职半年了,一次都没收到明细单。会怎么处理? 发放工资明细单是《劳动基准法》第48条第2款的义务,违反的话依同法第116条第2款第2项,以2026年为准属于500万韩元以下罚款(行政)的对象。不过这是法定上限,实际处罚是依施行令附表7标准另行核定的程序。行政解释认为交付义务是对每1名劳动者、在每个工资支付日产生的,所以您可以把好几个月的情况一次咨询。先打☎1350,韩语有困难就打☎1577-0071接上口译再打。如果是E-9,还要在☎1345一并确认对停留方面的影响。
Q5. 宿舍费被扣走了,但明细单扣款栏里没有这个项目。 施行令第27条之二第1款第6项规定,扣除时应写明各扣款项目的金额与总额。如果有没写项目名、笼统扣掉的金额,那就是首先要询问的理由。不过食宿费最多能扣多少,本文不做判定,因为我们没能确认依据指针的原文。拿着劳动合同书和明细单一起打☎1350咨询更准确。
参考:本文以提供一般信息为目的,并非法律咨询。正文中的条文、费率、咨询窗口以2026-08为准,内容来自国家法令信息中心、易查生活法令信息、保健福祉部新闻稿,以及国民年金公团、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国税厅、韩国产业人力公团(EPS)的官方说明。保险费率和基准所得月额上下限每年变动;像《劳动基准法》第49条(工资债权时效)和施行令附表7的罚款(行政)标准这类未能一次性确认原文的项目,已在正文中做了保留说明。国民年金费率、所得税率、食宿费扣除上限因人而异或未能取得依据,故未刊载数字,请分别向各公团、国税厅确认。个别情况建议再按您本人的状况确认:扣款金额☎1350、停留☎1345、口译☎1577-0071。LACHA(라차)是与上述公共机构无关的民间交通、支付服务,不代办工资劳务或四大保险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