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HAKorea Guide by LACHA
全部指南142
③ 居留与签证

E-9不行、F-6可以的原因 — 外国人残疾人登记与交通费减免资格

③ 居留与签证LACHA 指南团队· 更新 2026-08-27· 阅读 14 分钟
E-9不行、F-6可以的原因 — 外国人残疾人登记与交通费减免资格
目录

同样的残疾、同样的居住时长,在韩国能不能办残疾人登记却会出现分岔。分岔口就是停留资格。《残疾人福利法》第32条之2第1项在在外同胞和外国人中只列出了整整五类,只有进入这份名单,才能按第32条办理登记。

这五类是这样的:依据《在外同胞法》第6条办理了国内居所申报的人;依据《居民登记法》第6条以在外国民身份办理了居民登记的人;依据《出入境管理法》第31条办理了外国人登记,且拥有可在大韩民国永久居留的停留资格的人;依据《在韩外国人待遇基本法》第2条第3号所指的婚姻移民者;依据《难民法》第2条第2号所指的难民认定者。F-5和F-6在这份名单之内,而E-9、E-7、D-2、D-10原则上在名单之外。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保健福祉部和政府24在说明中提到,自2013年1月27日起允许外国人·在外同胞办理残疾人登记,但把对象只写成了四类:'办理了居民登记的在外国民、外国国籍同胞(F-4)、韩国永久居留者(F-5)、婚姻移民者(F-6)'。法律条文中的难民认定者,在指南文字里被漏掉了。

一旦登记成功,交通费会实实在在地不一样。城市轨道交通是100%免费,铁路最高可减免50%。但享受减免的凭证只有残疾人登记证(福利卡)一种,所以如果是被挡在登记门外的停留资格,就没有办法用护照或外国人登录证来替代。也就是说,坐同一趟列车却要按原价付费。

注意:本文是对法令和官方指南的整理,属于一般性信息,并非法律咨询。某位具体人士是否属于登记对象,请向管辖的市·郡·区厅、居住地邑·面·洞行政福利中心、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

先给答案 — 可以登记和不能登记的停留资格

把法条和官方指南换算成停留资格代号,可以这样梳理。

停留资格 登记途径 依据与附加条件
F-5 永住 敞开的 第32条之2第1项第3号'可永久居留的停留资格'。保健福祉部·政府24指南中也写作韩国永久居留者
F-6 婚姻移民 敞开的 第1项第4号婚姻移民者(《在韩外国人待遇基本法》第2条第3号)
F-2(国民的配偶) 驻外使领馆指南中有包含 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指南把婚姻移民者写作'F-6、F-2签证'。保健福祉部指南中只出现F-6
F-4 在外同胞 必须先完成国内居所申报 第1项第1号写的是'办理了国内居所申报的人',仅有签证并不符合这条途径
在外国民(居民登记) 敞开的 第1项第2号,依据《居民登记法》第6条的在外国民居民登记
难民认定者 条文里有 第1项第5号(《难民法》第2条第2号)。但政府指南文字中被漏掉了
E-9·E-7·D-2·D-10等 原则上在名单之外 未被列入条文名单。不过并没有另设'这些人不可以'的排除规定,因此需要向管辖机关确认

读这张表时有一点要注意。不能把最后一行读成"E-9绝对不行"。第32条之2采用的是列举可以的情形的方式,因此对于不在名单上的停留资格,准确的表述只能到'原则上不属于对象'为止。如果你打算变更停留资格,请先看看签证延长申请流程

最容易出岔子的是F-4。就算拿着在外同胞签证入境,如果一直拖着没办国内居所申报,就不符合第1号要件中的'办理了国内居所申报的人'。也就是说,要件是申报而不是签证。申报期限和所需材料,我们在国内居所申报证办理流程中另作了整理。

依据是《残疾人福利法》第32条之2 — 五扇门

当窗口的说法出现分歧时,你能拿出来的就是法条。把第32条之2第1项规定的五类原样列出如下。

  • 第1号 — 依据《在外同胞法》第6条办理了国内居所申报的人
  • 第2号 — 依据《居民登记法》第6条以在外国民身份办理了居民登记的人
  • 第3号 — 依据《出入境管理法》第31条办理了外国人登记,且拥有可在大韩民国永久居留的停留资格的人
  • 第4号 — 依据《在韩外国人待遇基本法》第2条第3号所指的婚姻移民者
  • 第5号 — 依据《难民法》第2条第2号所指的难民认定者

第3号稍微有点棘手。'可永久居留的停留资格'除了F-5之外还包含到哪些,需要查看《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附表,而我们没能核对到原文。如果你不是F-5、但持有与永住相关的资格,直接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厅确认会更稳妥。

同一条里还多附了一句。第2项规定:"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对依据第1项办理登记的残疾人,可考虑预算等因素限制残疾人福利事业的支援。"这是一个但书,意味着拿到登记证并不代表所有福利事业都会自动跟上。这一条款是附加在外国人·在外同胞登记者身上的,对韩国籍登记残疾人来说并不存在这个变数。

📌 参考:当窗口说法和法条听起来不一致时,请具体指到'《残疾人福利法》第32条之2第1项第○号'来提问。指南文字是简写版,判断标准在条文。

政府指南与法律条文出现出入的地方

如前所述,保健福祉部和政府24的指南是四类:在外国民、F-4、F-5、F-6。条文中的第五类——难民认定者——没有出现在这段文字里。

现实中会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获得难民认定的人去行政福利中心,负责人员看到的指南上很可能也只显示四类名单。这时需要的不是说服,而是条文号码。只要指出第1项第5号明确写着《难民法》第2条第2号的难民认定者,就能进入核实程序。

F-2也类似。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的指南把婚姻移民者一项写成'F-6、F-2签证'。也就是说,即使是国民的配偶,停留资格代号也可能不是F-6。不过这一表述只在驻外使领馆指南这一处得到确认,没有做交叉核实。如果你是持F-2的婚姻移民者,建议在申请前先向管辖的行政福利中心询问是否符合资格。

去窗口前,有一样东西准备好会很有用:在国家法令信息中心打开《残疾人福利法》第32条之2,把第1项全文打印出来带上。当指南文字和条文不一致时,对话就能从'能办还是不能办'转向'请帮我确认我的情况属于哪一号'。

第二道墙 — 在海外做出的诊断原则上不被认可

即使通过了停留资格这道门,还有一道墙。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的残疾人登记指南明确写着,审查中在海外出具的诊疗记录原则上不予认可

对于已经在本国拿到残疾判定后来韩的人来说,这是相当沉重的条件。因为即便有判定书,也可能需要在韩国医疗机构从头重新积累记录。倒也不是完全没有例外。同一份指南写道,像截肢、先天性脑瘫、器官移植这类状态属永久性的部分类型,附上公证过的译本后,海外医疗文件有可能被认可。

提交给残疾程度审查的材料构成如下。

材料 内容 需要留意的点
残疾诊断书 须记载残疾部位·原因·发生时期·治疗期间 在可以做该诊断的医疗机构开具
检查结果单 CT·MRI·X光等 所需检查因残疾类型而异
诊疗记录单 用于确认诊疗经过的资料 各类型所要求的期间不同
照片1张 6个月内拍摄,3.5cm×4.5cm 半身正面 与申请书一同提交
申请书 残疾人登记及服务申请书 行政福利中心备有该表格
身份证明 外国人为护照等 不收取手续费

第三行的'各类型所需期间'我们就不写具体数字了。虽然有"因类型而异"的说明,但我们没能从保健福祉部《残疾程度判定标准》告示原文中核实具体期间。先向准备就诊的医院和行政福利中心两处询问"我的残疾类型需要多长时间的诊疗记录",能减少白跑一趟。如果你还是第一次在韩国看病,可以一并阅读外国人就医指南

小贴士:如果打算带海外文件过来,请把原件和公证译本一起备齐。是否被认可要看审查结果,但在诊断阶段向医生说明病情经过时,有它会方便得多。

申请流程 — 从行政福利中心受理到国民年金公团审查

申请可以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办理。受理处是居住地的邑·面·洞行政福利中心(居民中心)。要注意的是,起点是线下窗口而不是网上办理。

步骤 在哪里 做什么
1. 申请受理 居住地邑·面·洞行政福利中心 提交申请书·照片·身份证明。不收手续费
2. 咨询 同一窗口 确认残疾类型和所需材料
3. 委托残疾诊断 医疗机构 准备诊断书·检查结果单·诊疗记录单
4. 残疾程度审查 国民年金公团 由2名以上专科医生参与的医学咨询会议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 行政福利中心 登记后领取残疾人登记证(福利卡)

这套流程对外国人特别沉重的原因,不在第4步,而在第1步和第3步交汇的地方。韩语申请书、韩国医疗机构的诊断书、韩国的行政窗口,会一次性全部撞上来。这是没有翻译很难独自通过的区间,如果没有人陪同,建议先打1345(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多语种咨询)确认流程后再前往。

处理期限在政府24的办事指南上写着约30天,但我们没能通过第二个独立信息源核实(暂定)。如果审查中被要求补充材料,还可能更长,所以如果有时间上的安排,受理时请再向窗口确认预计时长。

小贴士:在第1步窗口一次性问清三件事。①我的停留资格属于第32条之2第1项第几号 ②我的残疾类型该在哪个科室开诊断书 ③需要多长时间的诊疗记录。这三点定下来,才能安排医院预约。

登记之后交通上有什么变化 — 减免表与'支援限制'但书

先把表述理清楚。2019年7月1日残疾等级制被废止,现在已经不再使用1级~6级这样的等级。判定体系分为'残疾程度严重的残疾人'和'残疾程度不严重的残疾人'两类。如果你在旧博客上看到按等级划分的折扣率,那已经不是现行标准了。

交通工具 减免内容
KTX·新村号 严重残疾 — 本人及随行监护人1人 50% / 不严重残疾 — 30%,仅限周中(不含周六·周日·公休日)
无穷花号·通勤列车 严重残疾 — 本人及随行监护人1人 50% / 不严重残疾 — 50%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 100%减免(免费)。指南说明为乘车时出示残疾人登记证(福利卡)
GTX 电铁 保健福祉部公共费用减免指南中标注为减免50%(与城市轨道交通免费的写法不同)
高速巴士 未包含在保健福祉部公共费用减免指南的交通项目(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通行费)中

感受最明显的是第二行和第三行。如果你每天坐地铁通勤,光是城市轨道免费这一项,每月交通费的结构就会整个改变。反过来,高速巴士没有被列入上述指南名单。运输经营方是否自行设有折扣,我们没能核实,所以请把它读作'在这份名单中未获确认',而不是'不存在减免制度'。

第一行的'随行监护人1人'实际作用也很大。残疾程度严重的残疾人,与其同行的一名监护人也按相同比例减免,所以如果两个人从首尔坐KTX去釜山,等于两张票一起便宜。相反,残疾程度不严重的残疾人在KTX·新村号上的30%只在周中适用,周六·周日·公休日出行就享受不到折扣。

凭证方式则归于一种。无论铁路还是城市轨道,都是出示残疾人登记证(福利卡)的途径。指南中没有提供用护照或外国人登录证替代的路径。登记资格直接等于减免资格,所以本文前半部分最终会落到票价问题上。

有两点我们只能留作未核实。第一,外国人登记者能否领取优待用(免费)交通卡,由于发放条件是按居民登记为标准来说明的,需要另行确认。不过城市轨道免费本身是以出示福利卡来说明的,所以关口不在于卡片形式的发放,而在于登记资格。第二,在Korail+应用中用外国人登录号码注册的账户能否登记福利卡折扣,这属于应用内部运作,我们也没能核实。建议直接向Korail咨询,确认车站窗口出票是否是更可靠的途径。

📌 参考:请再回想一下第32条之2第2项的'支援限制'但书。上述减免虽然是面向登记残疾人整体的制度,但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可考虑预算等因素限制支援这一条款,是附加在外国人·在外同胞登记者身上的。地方自治团体自办的项目各地不同,请向居住地的市·郡·区厅确认。

如果是被挡在登记门外的停留资格 — 仍然敞开的和没有的

坦白说吧。如果无法登记,上述减免通过任何途径都无法开启。因为凭证只有福利卡这一条路径。持E-9工作的人即使有同样的残疾、坐同一趟KTX,也要按原价付费,原因就在这里。

有一处例外条款。首尔设施公团残疾人出租车《使用标准》的使用对象中,'使用轮椅的有残疾的外国人'被单列为独立项目,并写明在核验外国人证明资料(护照等)后即可乘车。

不过同一网站的《注册指南》要求提交的材料是福利卡、残疾程度决定书和残疾程度审查结果补充告知书,完全没有提到外国人。两个页面建立在互不相同的前提上,仅看网页说明无法判断该准备什么。是否需要注册会员、受理需要多久、能否在入境前提前登记,我们都没能核实。

注意:如果打算在首尔使用残疾人出租车,请不要只凭使用标准的文字就出门,先拨打1588-4388(首尔设施公团残疾人出租车)确认外国人的使用流程。所需材料和耗时可能与网页说明不同。

归纳起来是这样。

  • 铁路·城市轨道减免 — 没有登记证就不适用。没有提供替代凭证的途径
  • 首尔残疾人出租车 — 使用标准中有外国人项目,但要准备什么须电话确认
  • 停留资格变更 — 资格改变后,能否登记也会按变更时点重新判断
在行政福利中心窗口,一位外国男性把卡递给工作人员,后方等候席上坐着排队等待的居民,展现真实办事场景的正文图片
无论是登记还是减免,最终都归结为在窗口出示一张卡接受核验

如果属于非登记对象的停留资格,剩下的问题最终就是'如何按原价付款'。享受不到减免和订不了票是两回事,但外国人往往是两件事一起遇上。因为没有韩国账户或手机号而卡在订票环节的情况,我们在无需实名认证订KTX中另作了整理。LACHA(라차) 是一款无需实名认证即可直接使用的外国人交通·支付超级App。它在正式流程上被设计为不需要本人认证,所以用护照就能开始使用,KTX·高速巴士·出租车·机场铁路·交通卡都能在一个App里完成支付。不过有一点要说清楚:残疾人减免是通过核验福利卡来适用的公共制度,任何App都无法代为适用。

等待居留证期间需要交通和支付?看看LACHA吧。

专为没有韩国手机号和银行账户的用户设计,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Apple Pay等海外支付方式。从叫出租车到KTX、高速巴士、机场铁路(AREX)预订,一个应用全部搞定。

注册时输入优惠码 GUIDE3,立送3,000P

立即下载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Get it on Google Play

常见问题 (FAQ)

Q1. 我持E-9在工作,可以办残疾人登记吗? 《残疾人福利法》第32条之2第1项规定的五类中不包含E-9,所以原则上不属于登记对象。不过条文中并没有另设'E-9不可以'的排除规定,而是采用列举可以的情形的方式,因此结合个人情况的判断,需要向管辖市·郡·区厅、居住地邑·面·洞行政福利中心以及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停留资格改变后,结果也可能不同。

Q2. 有F-4签证就能直接登记吗? 仅有签证还不够。第1项第1号规定的是'依据《在外同胞法》第6条办理了国内居所申报的人',所以必须完成国内居所申报才符合这条途径。同样是F-4,如果一直拖着没办居所申报,登记途径就不会打开。申报期限和所需材料,整理在国内居所申报证办理一文中。

Q3. 我在本国已经拿到残疾判定,能用那份材料登记吗? 原则上比较困难。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指南明确写着,在海外出具的诊疗记录原则上不予认可。指南说明,只有截肢、先天性脑瘫、器官移植这类状态属永久性的部分类型,附上公证译本后有可能被认可。除此之外,都需要在韩国医疗机构重新准备诊断书·检查结果单·诊疗记录单。各类型所要求的诊疗记录期间我们没能核实,请先向医院和行政福利中心询问。

Q4. 只要登记成功,地铁就一定免费吗? 城市轨道交通运费按100%减免(免费)说明,乘车时以出示残疾人登记证(福利卡)的方式办理。不过第32条之2第2项规定,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可考虑预算等因素,限制对登记残疾人的福利事业支援。也就是说,登记并不等于所有支援自动适用,最好一并确认居住地地方自治团体的说明。外国人登记者能否领取优待用交通卡,我们没能核实。

Q5. 我的停留资格无法登记,还能坐首尔的残疾人出租车吗? 首尔设施公团残疾人出租车《使用标准》中有一项写明,'使用轮椅的有残疾的外国人'在核验护照等证明后可以乘车。但同一网站的《注册指南》要求福利卡和残疾程度决定书,且没有提到外国人,两份说明存在出入。实际受理流程和耗时仅凭网页无法得知,请直接拨打1588-4388确认。

参考:本文以提供一般性信息为目的,并非法律咨询。正文中的条文·流程·减免率以2026-08为准,来自《残疾人福利法》第32条之2、保健福祉部残疾人登记·公共费用减免指南、政府24办事指南、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指南、首尔设施公团残疾人出租车指南所确认的内容。部分项目(F-2婚姻移民者的表述、处理期限、各残疾类型所需诊疗记录期间、优待用交通卡能否发给外国人、残疾人出租车的外国人使用流程)未能完成交叉核实,已标注为暂定。制度和费用可能变动,请在申请·使用前再次通过管辖行政福利中心、1345以及各机构官方渠道确认。

相关指南

最后更新 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