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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居留与签证

加班了却只拿基本工资?— 周52小时的结构与加班、夜间、节假日加班费

③ 居留与签证LACHA 指南团队· 更新 2026-09-10· 阅读 14 分钟
加班了却只拿基本工资?— 周52小时的结构与加班、夜间、节假日加班费
目录

法定工作时间是周40小时、日8小时(劳动基准法第50条第1项·第2项,2026年基准)。两者都是扣除休息时间后的时间。在此基础上,如果双方有协议,可以延长至周12小时(第53条第1项),所以通常称为"周52小时"。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直接写52这个数字。

但是这个基准线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同样适用。常时4人以下企业、劳动基准法第63条各号对应的劳动者、第59条特例行业、第53条第4项特别延长工作许可、第51条~第52条弹性工作时间制的结论各不相同。所以有顺序 — 先确认自己在哪个框里,然后再计算时间。

注意:本文是对公开法令和政府指南的一般信息整理,不是法律咨询。因企业规模·行业·滞留资格不同结论不同,请务必通过下方官方窗口确认符合您情况的判断。

基准线有两个 — 日8小时、周40小时

在计数之前,首先要区分什么是工作时间。劳动基准法第50条第3项规定,为作业在雇主指挥·监督下的待命时间视为工作时间(2012年2月1日新设,2020年5月26日修订)。相反,休息时间从工作时间中扣除且无薪。

工作时间4小时应给予30分钟以上休息,8小时应给予1小时以上休息,应在工作时间中间给予,且劳动者应能够自由使用(第54条第1项·第2项)。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是"1周"的含义。劳动基准法中的1周是指包括休息日在内的7天(第2条第1项第7号,2018年3月20日新设)。意思是星期日或公休日工作的时间也计入该周总量。

该时间 根据条文 是否计入周总工作时间
在指挥·监督下等待的待命时间 第50条第3项 计入
能够自由休息的休息时间 第54条第1项·第2项 不计入(无薪)
星期日·公休日工作的时间 第2条第1项第7号 计入

提示:如果宿舍在企业内或旁边,"待命"和"休息"会混在一起。那段时间属于哪一种,是根据实际上是否能自由使用来判断的事实问题,很难自行断定。请向☎1350(雇佣劳动部客户咨询中心)如实说明情况并咨询。

"周52小时"是40加12 — 协议与5人以上

12小时延长有条件。第53条第1项规定,双方协议后可以第50条的工作时间为限延长周12小时。E-9标准劳动合同上预先印有关于加班工作的栏目,在本国签署的那张纸也被视为协议。如何在合同中找到该栏目在EPS标准劳动合同阅读方法中整理了。

适用范围也要一起看。劳动基准法适用于常时使用5人以上劳动者的企业,常时4人以下只适用总统令规定的部分规定(第11条第1项·第2项)。工作时间上限(第50条)和加班费(第56条)不在该部分目录中。常时劳动者数是事由发生日前1个月总人数除以开工日数计算的(施行令第7条之2),请勿自行判定

周52小时制是分阶段施行的。300人以上从2018年7月1日开始,5人以上未满50人最后在2021年7月1日加入,2026年现在适用于常时5人以上所有企业

注意:"未满30人可以通过劳资协议到周60小时"这句话现在不对。允许常时未满30人周8小时追加延长的第53条第3项仅到2022年12月31日有效。条文正文仍保留在法典中,下面只附有有效期标记,所以只转载条文会把失效的规定当成现行的来读。

超过限度的计算标准也变了。雇佣劳动部根据大法院2023年12月7日宣告2020도15393判决,于2024年1月22日变更行政解释,延长工作限度违反以周总工作时间减去40小时的时间是否超过12小时来判断。

而且即使劳动者想要也一样。第53条第1项的协议只在12小时限度内有效,超过部分是雇主的违反(第110条第1号)。没有理由因为是想多赚钱而工作就自责并放弃咨询。

上限不同的三种 — 特别延长工作·特例行业·弹性工作时间制

三种制度都改变上限,但有一个共同点。雇主不能单独决定

制度 根据条文 要件
特别延长工作 第53条第4项,施行规则第9条第1项 需要雇佣劳动部长官许可和劳动者同意两者,事由限定为五种
工作时间特例 第59条第1项·第2项 只适用于五个行业,必须与劳动者代表书面协议
弹性·选择性工作时间制 第51条·第52条 需要通过就业规则或与劳动者代表的书面协议确定对象·期间·每个工作日的时间

特别延长工作的五种事由是救灾、为保护生命·确保安全的紧急措施、应对突发设施·设备故障、业务量大幅增加、材料·零部件·装备研发(施行规则第9条第1项)。许可期间也限制为必要的最小限度。

特例行业是陆路运输及管道运输业(不包括线路客车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其他运输相关服务业、保健业五个。不是"延长工作无限制" —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在工作日结束后到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前给予连续11小时以上休息(第59条第2项)。

弹性工作时间制在2周以内单位期间内特定周48小时,3个月以内单位期间内特定周52小时·特定日12小时为限度(第51条第1项·第2项)。选择性工作时间制如果结算期间超过1个月,也有连续11小时休息和月平均周40小时超过部分加班费支付义务(第52条第2项)。

在咨询窗口摊开台历和文件,拿着翻译电话一起计算一周工作时间的外国劳动者实际使用情况图片
是否超过40小时不是按天而是按周合计才能看出来

钱增加的地方 — 延长50%、夜间50%、节假日50%和100%

上一节的"限度违反判断"和本节的"加班费"是不同的事情。把一个当作另一个的根据来读,结论会完全相反。

区分 加算率 根据条文
延长工作 正常工资的50%以上 第56条第1项
夜间工作(晚10点~次日早6点) 正常工资的50%以上 第56条第3项
节假日工作8小时以内 正常工资的50%以上 第56条第2项第1号
节假日工作8小时超过部分 正常工资的100%以上 第56条第2项第2号

延长工作加算和夜间工作加算是不同条款规定的独立义务。所以延长工作如果在晚10点以后,两种加算各自适用。

按照条文结构这样读。第56条第1项的"延长工作"是指根据第53条延长的时间,第53条第1项规定延长第50条的工作时间。第50条同时规定周40小时(第1项)和日8小时(第2项),所以加班费也适用于超过日8小时的部分。2024年1月的变更是关于判断限度违反与否的基准。

金额在本文中不计算。小时正常工资是用月薪除以月的正常工资计算基准时间数求得的(施行令第6条第2项第4号),那个基准时间因人而异,而且随着2024年12月19日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判决(2020다247190·2023다302838),正常工资的范围本身在实务中重新整理中。如果有奖金可能是争议对象。

📌 重要:要用休假代替津贴需要与劳动者代表的书面协议(第57条补偿休假制)。这里计算的时间数是咨询时提出的草案。最终金额要确定正常工资后才能得出,请向☎1350咨询。

休息日怎么算 — 周休日·公休日·年休

周休日每周平均应保障1次以上带薪(第55条第1项),给予1周内规定工作日全勤的人(施行令第30条第1项)。

春节·中秋等政府机关公休日的带薪休假化根据另有规定(第55条第2项,施行令第30条第2项)。按规模施行日期不同,常时5人以上未满30人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常时4人以下不适用。与劳动者代表书面协议后也可以替换为特定工作日(同项但书)。

年休1年内出勤率80%以上给予15天(第60条第1项)。但不是要满1年才有 — 即使连续工作期间不满1年或出勤率不到80%,每月全勤也发生1天(第2项)。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2年增加1天,但总共25天为限(第4项)。

也有相反方向的但书。4周平均1周规定工作时间不满15小时的,不适用第55条和第60条(第18条第3项)。

按年龄和是否怀孕也不同。15岁以上未满18岁日7小时·周35小时为上限(第69条),让18岁以上女性在晚10点到早6点之间或节假日工作需要本人同意(第70条第1项)。孕妇和未满18岁禁止该时间段工作,只有具备要件获得许可的情况例外(第70条第2项)。产后未满1年的女性不能让其超过日2小时·周6小时·年150小时的加班工作(第71条)。

也有完全不适用这些规则的人

首先说明。这里不适用的是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息日的规定。不是工作时间的工资消失,常时5人以上夜间工作加算50%(第56条第3项)仍然保留。

第63条将农林业(第1号)、畜产·养蚕·水产业(第2号)、获得雇佣劳动部长官批准的监视·断续性劳动者(第3号)、管理·监督或机密处理业务(第4号,施行令第34条)从工作时间·休息·休息日规定中排除。农林·畜产·水产业中什么被排除什么被保留在最低工资和行业别例外中,常时4人以下企业适用哪些条款在留学生计时就业许可中连同条文原文一起收录。

船员就业(E-10)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船员法第5条第1项规定只适用劳动基准法中列举的条款,工作时间·延长工作·休息·加班费不在该目录中。"周52小时"这个框架本身不成立

船员日8小时·周40小时,但协议后可以周16小时以内加班工作(船员法第60条第1项),加班工作和节假日工作应支付正常工资的150%以上(第62条第1项)。船员法第62条第4项还赋予请求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工作记录文件副本的权利

注意:不在这个目录中不意味着自动全部适用。即使从事渔业,也区分适用劳动基准法的情况和适用船员法的情况,那个界限在本文中不确定。从适用哪部法律开始请向☎1350确认。

"月薪里都包括了"这句话 — 包括工资和2026年4月9日指针

首先明确性质。2026年4月9日施行的《根除免费劳动防止包括工资滥用指导指针》是雇佣劳动部的行政指针不是法律。"包括工资制被禁止了"这句话还不是事实,禁止立法是政府表示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推进的阶段。

指针的宗旨是这样。在工资台账和工资明细上区分基本工资和津贴,延长·夜间·节假日工作津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基准计算,事先书面协议的固定延长工作津贴如果不及实际工作时间基准法定津贴则应支付差额。在劳动监督中未支付差额作为拖欠工资处理。

雇佣劳动部在劳动门户网站(labor.moel.go.kr)运营包括工资·固定OT滥用匿名举报中心。对于轮班·夜班工作平日白天难以打电话的人来说这个途径比较现实。

但我的合同怎么样、差额是多少,取决于是否可以计算工作时间和实际工作时间。读到这里要做的事是收集记录向☎1350确认为止。顺便说一下,2026年8月现在法定工作时间仍然是周40小时,周4.5天制是2026年导入支援试点事业(324亿韩元)阶段。

我工作的时间记录在哪里 — 记录·制裁·确认窗口

雇主应在工资台账上按个人记录工作日数(施行令第27条第1项第6号)、工作时间数(第7号)、延长·夜间·节假日工作时其时间数(第8号)。工资明细上也应包括延长·夜间·节假日工作的时间数及计算方法(施行令第27条之2第5号)。明细阅读方法在工资明细阅读方法中整理了。

这里有本文最重要的漏洞。同一施行令第27条第3项规定常时4人以下企业的劳动者和第63条各号对应的劳动者可以不记第7号·第8号。意思是在农场或小规模企业工作,即使我工作几小时没有记录在账簿上也不违法。

本人每天留下的记录成为唯一的证据来源的结构性原因就在这里。每天记录上下班时间,如果贴有值班表就拍照保存。

违反内容 根据条文 制裁
违反工作时间·休息·休息日·年休(第50条·第53条第1项·第54条·第55条·第60条) 第110条第1号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未支付加班费(第56条) 第109条第1项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未交付工资明细(第48条第2项) 第116条第2项第2号 500万韩元以下罚款(行政)

未支付加班费(第56条)是违背受害者明示意思不能提起公诉的反意思不罚罪(第109条第2项)。时间也有规定,工资债权经过3年因时效消灭(第49条)。以国籍为由歧视劳动条件是违反第6条,通过雇佣许可制来的劳动者也适用与韩国人相同的劳动相关法令。

机构 号码 做什么
雇佣劳动部客户咨询中心 1350 工作时间·加班费咨询、适用与否判定
外国人力咨询中心 1577-0071(平日09:00~18:00) 多语言咨询
法务部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 1345 滞留·签证相关判断
雇佣劳动部劳动门户网站 labor.moel.go.kr 在线申诉·包括工资匿名举报

如何受理申诉、向哪个窗口询问什么在外国人官方咨询窗口总整理中按程序顺序整理了。举报后是否影响滞留、是否可以换企业在本文中不判断,请向☎1345和☎1350一起确认。

咨询和申诉很多时候要在平日白天进行,如果管辖雇佣劳动厅离住处远一天就全部耗掉。LACHA(拉茶)是无需本人认证即可使用的外国人交通·支付超级应用,可以在一处支付KTX·高速巴士·出租车·机场铁路·交通卡。与工作时间问题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的民间服务,咨询·受理·判定只在上述公共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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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Q1. 超过周52小时工作就无条件违法吗? 不是。常时4人以下企业、劳动基准法第63条各号对应的劳动者、第59条特例行业、第53条第4项特别延长工作许可、第51条~第52条弹性工作时间制的结论各不相同。相反,"我们行业原本就这样"这句话也不能照单全收。特例只有五个行业,必须有与劳动者代表的书面协议,即使在那种情况下连续11小时以上休息义务也保留(第59条第2项)。我的企业属于哪里请勿自行判定,向☎1350确认。

Q2. 周40小时没超过,但有一天工作了10小时。津贴怎么算? "是否超过限度"和"是否有津贴"是不同的问题。2024年1月22日行政解释变更是延长工作限度(周12小时)违反与否以周总工作时间减去40小时的值来判断。加班费是独立的 — 第56条第1项指向第53条,第53条第1项同时指向第50条第1项·第2项的结构,所以超过日8小时的部分也适用。金额因正常工资而异,请准备工作时间记录向☎1350咨询。

Q3. 老板说"我们未满30人可以通过劳资协议到周60小时"。 允许常时未满30人周8小时追加延长的劳动基准法第53条第3项是限时规定,只到2022年12月31日有效。条文正文仍保留在法典中,下面只附有有效期标记,所以从网上直接转载条文的文章现在也把这个规定当成现行的介绍。2026年现在没有效力,请将雇主的说明与☎1350对照咨询。

Q4. 说"月薪里都包括了",有确认方法吗? 从2026年4月9日起雇佣劳动部的《根除免费劳动防止包括工资滥用指导指针》施行中。这是行政指针不是法律修订,所以不能说"包括工资被禁止了"。但指针的宗旨是事先确定的固定延长工作津贴如果不及实际工作时间基准法定津贴应支付差额,在劳动监督中未支付差额作为拖欠工资处理。劳动门户网站(labor.moel.go.kr)开设了匿名举报中心。

Q5. 在船上工作(E-10),本文也适用于我吗? 船员法第5条第1项规定只适用劳动基准法中列举的条款,工作时间·延长工作·休息·加班费不在该目录中。船员日8小时·周40小时,但协议后可以周16小时以内加班工作(船员法第60条第1项),加班工作和节假日工作应支付正常工资的150%以上(第62条第1项)。根据第62条第4项可以请求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工作记录文件的副本,请先尝试请求。即使是渔业适用哪部法律也不同,请向☎1350确认。

参考:本文是对公开法令和政府指南的一般信息整理,不是法律咨询。正文的条文·比例·施行日以2026-08基准,从国家法令信息中心的劳动基准法(施行2026. 8. 20.,法律第21373号)·同法施行令·施行规则·船员法原文、法制处易找生活法令信息《外国人劳动者就业》、雇佣劳动部新闻稿和劳动门户网站(labor.moel.go.kr)确认的内容。法令和指针会修订,电话号码·运营时间也会变化,请在行动前通过☎1350(工作时间·津贴)、☎1577-0071(外国人力咨询中心,多语言)、☎1345(滞留·签证)以本人情况为基准再次确认。因企业规模·行业·滞留资格不同结论不同,本文不判定哪段时间是工作时间·津贴是多少。拉茶(LACHA)是与上述公共机构无关的民间交通·支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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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