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E-9劳动者在一家工资拖了两个月的工厂上班。老板只会反复说“下个月一定给”,一提想换地方就来一句“我不同意你就走不了”。信了这话一直等,等到公司突然关门才跑去雇佣中心。可从这时候起就成了跟时间赛跑 — 申请晚了,停留资格本身都会动摇。
E-9(非专业就业)的工作单位变更,是雇佣许可制里出错最多的一道流程。申请期限1个月、再就业期限3个月这两个钟同时在走,再叠上次数限制和圈域·行业限制。雇佣许可制的整体结构(入境流程·再雇佣·保险)另在雇佣许可制EPS概览里整理过,这篇只讲“换单位的实战”。
从哪些事由可以变更讲起,再到雇佣中心申请与求职登记、出入境的工作单位变更许可、超过期限的风险、雇主阻拦跳槽时怎么应对,按顺序走一遍。
以下期限·流程·限制以2026-08时点的公开信息为准。雇佣许可制规定经常变动,适用情况也随入境时期·行业·停留经历不同而不同,实际申请前请务必再到外国人雇佣管理系统EPS(eps.go.kr)、辖区雇佣中心以及Hi Korea(hikorea.go.kr)确认。
先确认哪些事由可以更换单位
E-9劳动者的工作单位变更由《外国人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外国人雇佣法)第25条规定。不是想换就能换,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才能申请的结构。按易查生活法令信息(easylaw.go.kr)的口径,大体分三条线。
- 正当的合同解除·拒绝续签:雇主正当地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后决定不再续签的情况。
- 不可归责于劳动者的事由:公司停业·歇业、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条件,以及殴打·惯常辱骂·性骚扰·歧视等不当待遇、违反宿舍相关规定、工伤等。雇佣劳动部告示(第2021-30号)里列有清单。
- 伤病等健康原因:因受伤在现单位难以继续工作,但在别的单位可以工作的情况。
属于哪一条之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 — 后面要讲的是否计入次数限制,以及是否需要雇主同意,都由此分岔。
次数限制 — 3次并不是全部
变更次数在最初的就业活动期间(3年)内不得超过3次,在再雇佣特例延长的期间(1年10个月)内不得超过2次(法第25条第4款)。可有些人只看这个数字就以为“已经用完了”而放弃 — 例外情况更重要。
因停业·歇业、拖欠工资、不当待遇这类不可归责于劳动者的事由而更换的,不计入次数(法第25条第1款第2项)。也就是说,即便因公司原因换了好几次,按本人意愿更换的机会仍然保留。不过告示里也提到,有些事由另附有单独的申请时限,所以自己的事由属于哪一类、要在什么时候之前申请,还是到雇佣中心确认更稳妥。(需官方确认)
绝不能错过的两个期限
工作单位变更有两个钟在走。只要错过其中任何一个,停留就有风险。
| 期限 | 内容 |
|---|---|
| 1个月 | 必须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辖区雇佣中心申请工作单位变更(法第25条第3款) |
| 3个月 | 自申请工作单位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未取得工作单位变更许可的,即成为出境对象(同一条款) |
也有例外。因工伤·疾病·怀孕·生育等原因在期限内无法申请的,从该事由消失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间。这时按说明需要一并提交期限延长申请书(施行规则附表第13号之3)。觉得自己符合的话,带上诊断书之类的证明去雇佣中心咨询。
分步流程 — 从雇佣中心到出入境
- 确认公司的雇佣变动申报:雇主须自知悉劳动者离职·解雇等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辖区雇佣中心申报雇佣变动(违反者处100万韩元以下罚款,以易查生活法令信息为准)。这个申报一拖,你自己的变更流程也会跟着拖,公司一直拖延的话,就直接向雇佣中心说明情况。
- 向雇佣中心申请工作单位变更:把工作单位变更申请书(施行规则附表第13号)交到辖区雇佣中心。现场受理和网上受理都可以,随身带好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按政府24(gov.kr)的说明,不收手续费·5日内办结(按工作日计)。
- 求职登记与介绍:申请受理后会被录入求职者名册,由雇佣中心介绍已取得雇佣许可的招工单位,这是基本方式。不是随便挑一家公司自己去应聘的结构,这点很关键。
- 签订劳动合同:与介绍的单位面试并签订劳动合同,雇佣这一侧的流程就走完了。
- 出入境的工作单位变更许可:与雇佣中心的流程分开,还要在出入境·外国人机关取得工作单位变更许可(出入境管理法)。可通过Hi Korea(hikorea.go.kr)电子申请办理,若要现场办理则需提前预约。预约方法整理在Hi Korea访问预约指南。

圈域·行业限制也要确认(以2026-08为准)
自2023年10月19日起,对新入境者(自2023年第4批次雇佣许可起)和再入境特例者适用地区限制。方式是只能在最初分配的单位所属圈域内更换工作单位,圈域分为五个。
| 圈域 | 地区 |
|---|---|
| 首都圈 | 首尔·京畿·仁川 |
| 忠清圈 | 大田·世宗·忠南·忠北 |
| 全罗·济州圈 | 光州·全南·全北·济州 |
| 庆北·江原圈 | 大邱·庆北·江原 |
| 庆南圈 | 釜山·蔚山·庆南 |
行业也被绑住。根据2023年7月外国人力政策委员会的决议,只允许在同一行业内变更(制造业→制造业等)。有报道说建设·服务·造船业在圈域内介绍一定期间无果时可以转到其他圈域,但准确条件需要向雇佣中心确认。自己是不是圈域限制的对象,本身也随入境时期而不同,一并问清楚。(需官方确认)
还有一点 — 政府在2026年4月公布了研究放宽工作单位变更的事由·次数·圈域限制的“外国人力全周期一体化管理”方向,据说下半年会出台综合支援路线图。不过2026年8月的现在,放宽方案尚未施行,上述限制照旧适用,申请时点的最新公告请务必确认。
求职期间3个月,这样过
求职期间最长3个月。这段时间有三件事必须遵守。
- 不能在别的地方打工:求职期间未经许可在其他单位工作,即构成出入境管理法上的无许可就业。按说明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甚至成为强制驱逐对象。哪怕生活费再急,“打个短工”都可能把整个停留资格毁掉。(需官方确认)
- 失业金不是自动就有的:E-9即便是雇佣保险的被保险人,失业金(求职给付)也只有事先做了任意加入才能领。没有加入的话,就当作求职期间没有收入,提前把生活费算好。
- 别错过雇佣中心的联络:因为就业是通过雇佣中心介绍来完成的结构,接到介绍电话马上回应、按时去面试,直接决定再就业的快慢。电话号码变了要立刻告知雇佣中心。
超过期限会怎么样?
没能在1个月内申请,或者没能在3个月内取得工作单位变更许可,就会成为出境对象 — 维持停留资格的依据消失了。若仍不出境继续滞留就成了非法滞留,可能面临强制驱逐并被限制此后再入境。限制期限因个案而异,不能一概而论,但如果还打算再来韩国工作,这是必须避免的处境。
期限已经过了的话,别躲起来,马上行动。是否符合工伤·疾病等期限延长事由、在现阶段还能做什么,先打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多语种)和雇佣劳动部咨询中心☎1350问一问。如果停留问题已经变大了,签证过期后的应对方法也一起读一下。
雇主阻拦跳槽时
“我不同意你就换不了”这话只对了一半。像停业·歇业·拖欠工资·不当待遇这类告示里列举的不可归责于劳动者的事由,无需雇主同意就可以申请工作单位变更。拒绝同意本身挡不住变更。
只是这类事由需要举证。比如拖欠工资,按说明不是迟发一两次的程度,而是以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欠薪反复发生为判断基准(详细标准需查告示原文),所以工资明细·存折入账记录·消息截图这些证据平时就要攒着。与雇主各执一词、难以判断的情况下,据说有由外国人劳动者权益保护协议会协商后认定工作单位变更的程序。(需官方确认)
拖欠工资·殴打本身与工作单位变更是两码事,可以向劳动厅提出申诉。咨询窗口和申诉方法整理在外国人劳动问题求助的地方。少数情况下也有公司出于报复谎报“行踪不明脱离”的,一旦发生这种事,立刻向辖区雇佣中心说明事实并请求咨询。
跑面试的这段时间,出行与支付的准备
求职的3个月是频繁移动的时期。雇佣中心、去面试的工业园区、出入境 — 就算在同一个圈域内,坐公交·火车在城市之间来回的次数也不少。可韩国相当多的交通App都以韩国手机本人认证或韩国银行卡为前提,在离开宿舍、通信·支付环境正动荡的这段时间,很容易卡在订票这一步。
备好一个专为免本人认证设计的交通·支付App,这条动线就简单多了。火车·高速巴士订票和叫车能在同一个App里解决的话,就能少一些因面试迟到而错失机会的情况。
常见问题(FAQ)
Q1. 雇主不同意就换不了工作单位吗? 要看事由。像停业·歇业·拖欠工资·不当待遇这类不可归责于劳动者的事由,不用同意也能申请。其他情况以劳动合同终止为前提,先和辖区雇佣中心咨询更稳妥。(需官方确认)
Q2. 求职期间可以打短工吗? 不行。按说明,未经许可工作可能构成无许可就业,面临处罚和强制驱逐。原则是在新单位的许可下来之前不工作。(需官方确认)
Q3. 公司关门而更换单位,也算进3次里吗? 不算。因停业·歇业这类不可归责于劳动者的事由而更换的,不计入次数。自己的事由会被认定为哪一类由雇佣中心判断,带好证明去咨询。
Q4. 1个月的期限已经过了,没办法了吗? 如果是因工伤·疾病·怀孕·生育等在期限内无法申请的情况,有从事由消失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间的期限延长申请程序。是否符合以及需要哪些材料,直接打☎1345或☎1350咨询。拖得越久,选择越少。
Q5. 也能换到别的地区或别的行业吗? 2023年10月以后入境的新劳动者等,原则上只能在最初分配的圈域内、同一行业内变更(以2026-08为准)。自己是不是限制对象随入境时期而不同,而且政府正在研究放宽、规定可能变动,申请前请到雇佣中心确认。
在新单位重新开始
拿到工作单位变更许可之后,剩下的就是在新公司的时间了。下一道关口是就业活动期间快结束时的再雇佣与停留期限延长。申请时点和材料整理在E-9停留期限延长指南,合同到期前几个月就先读一读。另外,这次更换过程中经历的东西(工资记录·合同书·受理证)好好保存下来,万一再遇到类似问题,行动会快得多。
参考:本文以提供一般性信息为目的,不构成法律·签证·停留方面的咨询意见。工作单位变更的事由·期限·次数·圈域限制会随个人的入境时期和停留经历而适用不同,规定也时常变动。正文内容以2026-08为准,实际申请前请务必到外国人雇佣管理系统EPS(eps.go.kr)·辖区雇佣中心(☎1350)·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Hi Korea(hikorea.go.kr)确认本人情况。LACHA(라차)不代办雇佣·停留相关事务,也不对依据本指南产生的结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