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舉手攔車,計程車停了下來。司機把車窗搖下一點問你要去哪,接著一句話也沒說就直接開走。也有鎖著車門、只揮揮手拒絕的情況。剛來韓國不久的人,常會用「今天運氣不好」或「大概是我發音怪怪的」把這件事帶過。
但這不是運氣的問題。計程車沒有正當理由卻不讓乘客上車,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依據是《計程車運輸事業發展法》(택시운송사업의 발전에 관한 법률,簡稱計程車發展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條文寫明計程車運輸從業人員不得有「無正當理由拒絕旅客搭乘,或讓旅客中途下車的行為」。
本文只談拒載。它和多收車資的坑客是完全不同的事件:適用的條文款次不同、處分輕重不同,需要的證據也不同。拒載的證據是車牌號碼和被拒絕的情況,坑客的證據則是跳表機・收據・付款紀錄。如果是車資方面的問題,請看韓國計程車坑客・糾紛應對法。
有件事要先說在前頭。首爾市表示,受理的檢舉當中「因證據不足等原因而無法做出行政處分的案件超過90%」。能把檢舉推進到處分的,不是滿腔怒氣,而是一行車牌號碼。所以比起解說條文,本文把更多篇幅留給「被拒絕的當下該留下什麼」。
參考:以下的法令・處分標準・檢舉窗口,是依國家法令資訊中心的法令原文,以及首爾特別市・仁川廣域市・120茶山話務中心財團・韓國觀光公社公開的資料,以2026-09為準整理而成。窗口與服務時間可能變動,檢舉前請再到各機關的官方頁面確認。
拒載的依據條文不是旅客汽車運輸事業法
翻看韓文資料,會發現不少文章把《旅客汽車運輸事業法》(여객자동차 운수사업법)第26條第1項第1款當作拒載的依據。但同法施行令第16條之3明確把一般計程車運輸事業和個人計程車運輸事業排除在該條文的適用對象之外。我們在路上搭的計程車,幾乎全都屬於這兩種。
所以實際適用的條文是計程車發展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把條文弄清楚,才不會在檢舉書上寫錯法律,找原文時也不會跑到其他法令頁面。原文在 law.go.kr/법령/택시운송사업의 발전에 관한 법률。
條文除了拒載,也包含「讓旅客中途下車的行為」,也就是中途趕人下車。上車之後司機說「方向不順」要你下車,同樣適用同一條文・同一處分標準。不必覺得「好歹載了一小段,就算了吧」。
處分權限在國土交通部長官與市・道知事。計程車發展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可撤銷違規運輸從業人員的駕駛業務從業資格,或訂定6個月以內的期間停止其效力。如果是公司計程車,依同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業者也可能被處以撤銷事業執照・6個月以內停業・減車等命令(業者若未怠於盡相當的注意與監督義務,則不在此限)。
注意:拒載不是打112(警察)或119檢舉的案件。它不是刑事案件,而是由地方政府處分的行政違規,所以處理檢舉的權限在市・道知事與市長・郡守・區廳長。如果同時發生了暴行・拘禁・強迫等其他犯罪,那時打112才是對的。
什麼算拒載,什麼是正當拒絕?
仁川廣域市在計程車不便陳情的說明中,這樣列舉被視為拒載的行為。
- 問了目的地之後仍拒絕載客,直接開走
- 鎖著車門用手勢拒絕,或不開車門
- 向空車計程車說了目的地,司機卻不回應就急速開走
- 上車後以方向不順為由要乘客下車
- 只挑自己喜歡的目的地的乘客載
- 叫車派車成功後卻不來,或找各種藉口推託
- 除了跳表車資之外還要求加價,並要乘客下車
相反地,也有法律認可的正當拒絕。以下是首爾市與仁川市說明中共同列出的七種。
| 視為正當拒絕的情況 | 附帶條件與注意事項 |
|---|---|
| 醉到無法說出目的地的旅客 | 能表達意思的話就不屬於此項 |
| 開往該計程車營業區域以外的行程 | 外國人最常遇到的合法拒絕 |
| 結束營業、關掉計程車頂燈行駛時 | 空車燈亮著就視為營業中 |
| 交班時間 | 須放置從車外容易辨識的告示牌,且交班時間須在1小時以內 |
| 開著叫車預約燈、等候預約旅客時 | 以預約燈顯示為依據 |
| 攜帶寵物或會造成危害・令人反感的物品上車 | 是否使用寵物外出籠等,判斷會有分歧 |
| 在有交通事故危險的行車道上要求上車 | 指在車道正中央攔車的情況 |
最容易搞混的是第四列。光說一句「交班時間所以不能去」並不構成正當理由。只有在車上放了從外面看得到的交班時間告示牌,而且那段時間在1小時以內時才會被認可。第二列的營業區域外行駛也值得先了解,能少受點委屈。首爾計程車拒絕往京畿方向、地方計程車拒絕往其他市・郡方向,都是制度上認可的情況。
還有一點可以確定:「因為是外國人」或「因為語言不通」,並不在上面七種的任何一項裡。以語言不通為由不讓人上車並不是正當理由,但很多人卻把這當成自己的錯,就這樣算了。
📌 參考:上面的列表是首爾市・仁川市說明的標準。實際上是否屬於正當拒絕,最終由處分機關(地方政府)判斷。就算覺得模稜兩可,只要留下紀錄就好,不必先放棄。
處分分成兩條線 — 罰鍰與駕駛資格
這是誤解最多的部分。拒載會分別下達性質不同的兩種處分。其中一種不會取代另一種,兩者也不會加總成一個處分。
第一種是罰鍰(과태료)。計程車發展法第23條第2項第1款規定,違反第16條第1項者處100萬韓元以下罰鍰。這裡的100萬韓元是法律訂定的上限,並不是實際課處的金額。實際金額依同法施行令附表3的課處標準,第1次20萬韓元、第2次40萬韓元、第3次以上60萬韓元。
罰鍰和屬於刑罰的罰金是不同制度。它是適用《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질서위반행위규제법)的行政秩序罰,所以不會留下前科。依同法第19條第1項,自違反行為終了之日起經過5年就不能再課處;依第18條,在意見提出期限內自行繳納可獲減輕(依首爾市說明為20%以內)。
第二種是駕駛資格處分。計程車發展法施行規則附表中的「駕駛業務從業資格撤銷等處分標準」,對拒載規定第1次警告、第2次停止資格30天、第3次以上撤銷資格。這不是罰錢,而是針對開計程車的資格本身的處分。
| 最近2年內違規次數 | 罰鍰(行政秩序罰) | 駕駛資格處分(行政處分) |
|---|---|---|
| 第1次 | 20萬韓元 | 警告 |
| 第2次 | 40萬韓元 | 停止資格30天 |
| 第3次以上 | 60萬韓元 | 撤銷資格 |
放在同一列,並不代表是同一個處分。這兩欄是出自不同附表的兩條獨立軌道,意思是一次拒載可能同時被下達兩種處分。首爾市也是像「第1次罰鍰20萬韓元及警告」這樣並列說明。
次數怎麼算也值得了解。計算期間是最近2年(其他類型多為1年),次數以「首次做出行政處分之日」與「該處分日之後再次因同一違規行為被查獲之日」為基準計算。在處分下來之前被查獲好幾次,並不會自動變成第2次・第3次。此外,施行規則附表中還有減輕事由:若屬輕微疏失、損害輕微,或是最近5年以上模範服務者的初犯,可在二分之一範圍內減輕;若屬故意・重大過失,則在同一範圍內加重。所以不能斷言「三次就一定撤銷資格」。
順帶一提,不當收費(坑客)是同一附表中的另一個項目,規定從第1次起就是停止資格30天、第2次60天、第3次以上撤銷,比拒載更重。
需要確認:首爾市的說明頁面把拒載・中途趕人下車・不當收費合併在同一張表,寫成「第1次罰鍰20萬韓元及警告」,但施行規則附表原文把不當收費的第1次定為停止資格30天。看起來是首爾市那邊把表格簡化了,但我們無法確認哪一邊才是現行做法。如果不當收費的處分輕重對你很重要,請直接向管轄地方政府確認。
讓檢舉變成處分的,是車牌號碼
前面提到的90%,就是卡在這裡。氣沖沖地打了電話,客服人員一問「請問車牌號碼是多少?」,對話就在那一刻結束了。
首爾市檢舉表格要求的項目如下。只要缺一項,就算能受理,也很難走到處分。
| 項目 | 怎麼留下紀錄 |
|---|---|
| 車牌號碼(含地區名的完整號碼) | 像 서울 12가 3456 這樣,前面的地區名也需要。拍照最保險 |
| 違規日期時間 | 照片・影片的拍攝時間就能直接當依據 |
| 違規地點 | 先截下地圖 App 的畫面,就算不知道地址也沒關係 |
| 違規內容 | 簡短寫下聽到什麼話、怎麼被拒絕 |
| 公司名稱・司機姓名 | 從計程車車外・車內的標示確認 |
| 檢舉人姓名・性別・地址・電話號碼 | 不接受匿名檢舉 |
韓國車牌混合了地區名和韓文字母,不懂韓文很難抄下來。別想著用手寫,先拍照快得多。拒載的計程車多半已經開走,嚇一跳愣住的那幾秒就是關鍵。
- 先打開手機相機。拍的時候要拍到後車牌,有餘裕的話就錄影。如果拒絕的話語和手勢都一起錄進去,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 車子開走後,再拍一張能看到周圍建築・招牌的照片。可以用來確定地點
- 打開地圖 App,截下目前位置的畫面。這樣就不必用韓文寫地址
- 趁記憶還清楚時,把聽到的話記下來。過幾天,前後順序就會模糊
如果是上車後被趕下車,還多一項證據。計程車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把駕駛資格證明張貼在乘客容易看到的位置(旅客汽車運輸事業法施行規則第57條第1項)。上面有公司名稱・姓名・資格證號碼和照片,可以據此特定司機。不過在根本沒上車的拒載裡看不到,所以只有像中途趕人下車這種已經上車的情況才用得上。
影片・錄音等證據資料,在首爾的話,是先向120檢舉後再寄到 taxi120@seoul.go.kr。檔案沒辦法透過電話傳送,所以把它想成受理和提交資料是分開進行的就好。
📌 參考:檢舉期限是幾天,我們無法從第一手資料確認。法律明定的只有罰鍰的除斥期間5年(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第19條第1項),地方政府實務上是否另有受理期限,仍需確認。不過證據和記憶還鮮明時比較有利,建議當天或隔天之內就提出檢舉。

該向哪裡檢舉 — 首爾、首爾以外、國民申聞鼓
最常出錯的就是窗口。120是首爾市的窗口,所以在釜山或大邱遇到的事情報到首爾120,是不會被處理的。
在首爾遇到的話,就找120 茶山話務中心(120다산콜)。全年365天、24小時受理(24小時的是韓語服務,外語諮詢時段見下文),除了電話,還有 App「首爾智慧不便申報」(서울스마트 불편신고)、KakaoTalk 頻道「首爾Talk」(서울톡)聊天機器人、即時聊天和簡訊諮詢可用。講韓語電話有壓力的話,用 App 或聊天機器人比較好,但畫面可能只有韓文,記得同時打開翻譯功能。
如果在首爾以外,就要找當地市廳・郡廳・區廳的主管部門。仁川由計程車運輸科(032-440-3825)負責。每個城市的部門名稱都不一樣,用「○○시청 택시 불편신고」(○○市廳 計程車不便檢舉)搜尋最快,也可以打總機請對方轉接計程車主管部門。
透過國民申聞鼓(국민신문고,epeople.go.kr)也能向地方政府交通部門提出陳情。優點是不論在韓國哪裡發生的事都能受理。不過需要會員登入或非會員實名認證(手機本人驗證等),沒有韓國手機可能會卡關(洽詢 1600-8172)。能否用外國人登錄號碼或外國人名義的手機通過該認證,我們無法確認。如果還沒有韓國門號,下面的電話・觀光不便申訴管道比較確實。沒有門號能用和不能用的服務,整理在免韓國手機號碼也能註冊、付款的服務總整理。
需要確認:首爾以外各廣域市的計程車不便檢舉專用電話・電子郵件,我們無法從各地方政府的原文確認。能確認的只到「向該市・郡・區廳主管部門檢舉」這個原則。首爾市「應答所」(응답소)線上檢舉是否需要本人驗證、有沒有外語畫面,也同樣無法確認。
不會韓語也能檢舉
用外語聯繫得上的窗口是有的。問題在於每個窗口能做的事不同,服務時間也不同。
| 窗口 | 語言 | 服務時間(2026-09為準) | 能做什麼 |
|---|---|---|---|
| 120 茶山話務中心外語諮詢 | 英語・中文・日語・越南語・蒙古語 | 平日 09:00~18:00 | 首爾市陳情諮詢、三方通話口譯 |
| 1330 觀光翻譯諮詢 | 韓・英・日・中・俄語・越南語・泰語・馬來印尼語 | 全年無休。多數說明寫的是韓・英・日・中24小時、其他語言08:00~19:00,但也有說明寫8種語言都是07:00~24:00 | 電話口譯、觀光不便檢舉諮詢 |
| 觀光不便申訴中心 | 多語言線上受理 | 線上隨時受理 | 受理後移送處理機關 |
| 首爾觀光不便申訴中心 | 韓語・英語・日語・簡體中文 | 09:00~18:00 | 電話・電子郵件・線上受理 |
120 茶山話務中心外語諮詢的使用方式是撥打 (02)120,在語音選單(ARS)按 9,再選擇語言編號(1 英語、2 中文、3 日語、4 越南語、5 蒙古語)。從海外撥打是 +82-2-731-2120。需要時也提供三方通話口譯。不過這項諮詢是否會直接幫你受理檢舉,還是只是協助接通韓語客服人員的口譯,我們無法確認。接通後,最好先說明目的:「我想檢舉計程車拒載」。
1330 觀光翻譯諮詢電話由韓國觀光公社營運(在韓國境內撥 1330,從海外撥 +82-2-1330)。這裡有件事一定要點出來:1330 是協助口譯與諮詢的地方,不是有處分權限的機關。如果以為「打過1330,檢舉就完成了」,真正的檢舉就會漏掉。1330 的用處,是在你向地方政府提出檢舉時,幫你把那通電話翻譯過去。
觀光不便申訴中心(관광불편신고센터,touristcomplaint.or.kr、tourcom@knto.or.kr、電話 1330)受理包含計程車在內的交通類線上檢舉。用外語提出的檢舉,會在8個工作小時以內翻譯後移送處理機關,處理機關則須以英語或檢舉人的母語回覆。沒把握填韓文表格時,這是最實際的管道。如果是首爾的案件,也可以找首爾觀光不便申訴中心(1800-9008、tcc@sta.or.kr)。
另外還有一個機場 QR 問卷。首爾市自2025年6月19日起,在仁川・金浦機場出境大廳等地發放印有英語・中文・日語 QR 碼的名片型問卷,並把問卷上填寫的車牌號碼・時間・是否多收車資與車輛資訊比對。不過截至2026年9月是否仍在運作、發放地點是否不變,我們無法確認。
這張表裡最重要的是時間。韓語的120諮詢是24小時,但外語諮詢只有平日09:00~18:00(週末和國定假日休息)。偏偏拒載集中在深夜和週末。凌晨兩點有可能用外語打通電話的只有1330。不過,政府24(정부24)等多數說明寫的是英語・日語・中文24小時,也有像金海市觀光入口網站(김해관광포털)那樣寫8種語言都是07:00~24:00的說明,所以深夜可能打不通。俄語・越南語・泰語・馬來印尼語,也有說明寫的是更短的08:00~19:00。再加上1330沒有處分權限。不受電話諮詢時段限制的是觀光不便申訴中心的線上受理,但翻譯後移送處理機關同樣需要時間(8個工作小時以內)。
📌 所以執行順序是這樣:當場只留證據,檢舉等平日白天再做。如果隔天是週末或國定假日,120的外語諮詢也沒開,這時可以到觀光不便申訴中心線上提出;如果是在首爾發生的,也可以請1330口譯,向24小時受理的韓語120提出檢舉。照片和影片都記錄了時間,晚一點受理,證據的價值也不變。深夜被困住這件事本身的替代方案,整理在在首爾錯過末班車時。
順帶一提,首爾市也會針對外國人進行現場稽查。2024年在7,435件訪談中查到違法行為345件,2025年到5月底為止則是訪談2,901件、查獲143件(主要類型為不當收費・不跳表・營業區域外營業)。這是首爾市公布的稽查成果,不是全國統計。
檢舉之後會發生什麼事?
受理之後一片安靜,難免讓人不安,但流程是固定的。以首爾市為準,順序是120受理 → 移交自治區交通行政科・交通指導科 → 交通審議 → 行政處分。中間會有自治區向運輸從業人員確認事實的步驟。
需要的時間,取決於司機是否承認違規。
- 運輸從業人員承認違規的話,10天以內結案
- 不承認的話,要經過聽證・審議委員會,需30~60天
- 結果以簡訊或郵寄通知(首爾市的另一份說明也寫著受理後15~30天以內)
有兩件事要先知道。第一,檢舉人個人資料是必填,所以不能匿名檢舉,結果通知也會寄到檢舉時填寫的韓國地址或號碼。如果即將出境,可能收不到結果。
第二,檢舉了不代表一定會有處分。司機否認的話會進入審議,證據不足時也可能沒有處分就結束。左右結果的不是檢舉的語氣多強烈,而是你當場留下的紀錄。
需要確認:像 Kakao T 這類叫車 App 的 App 內檢舉,是否會連結到地方政府的行政處分,我們無法從官方文件確認。就算已經用 App 檢舉,另外向地方政府窗口提出檢舉比較保險。
從一開始就避免被拒載
檢舉是針對已經發生的事所做的應對。比這更好的,是減少被拒絕的情況本身。
在路邊舉手攔車,結構上就比較吃虧,因為司機可以隔著車窗聽完目的地再決定要不要去。根據 Kakao Mobility 的官方說明,Kakao T 一般計程車叫車是出發地和目的地都看得到的「顯示目的地・選擇派車」。相反地,Kakao T Blue 是只看得到出發地的「不顯示目的地・自動派車」,在限定時間內沒有回應就會自動接單。這就是短程或冷門方向在選擇派車中容易被擠掉的原因。
叫車一直失敗的原因整理在外國人在韓國叫計程車失敗的10大原因,卡在註冊・付款的情況則整理在Kakao T 外國人使用教學。在現場也有提高成功率的方法。
- 在計程車招呼站或大馬路(大路邊)上車。巷子裡面車子不好停,司機也不好找
- 先把目的地用韓文截圖存起來,再用畫面給司機看。可以減少反問的時間
- 深夜搭車前先搞懂車資結構。各時段的加成整理在韓國計程車車資・深夜加成・小費文化完全指南
- 沒有韓國門號、接不到司機電話的話,請先看沒有韓國手機號碼也能叫計程車的方法
- 使用輪椅等特殊移動需求,另有外國人搭乘身障叫車計程車的方法可參考
多準備幾種叫車方式也是個辦法。LACHA 是以外國人使用為前提打造的交通・支付 App,不需要用韓國帳戶或手機號碼做本人驗證就能開始使用,也可以用 Alipay・WeChat Pay 等海外行動支付和海外信用卡支付車資。因為在叫車階段就已經確定目的地和付款方式,在路邊說目的地時被拒絕的情況本身也會減少。使用紀錄會留在 App 裡,這點也有幫助:如果被中途趕下車,檢舉書上要填的日期時間・地點・路線,都可以從那份紀錄抄過去。LACHA 提供的服務是計程車・KTX・高速巴士・VAN(5・6人座)・機場鐵路這五種;檢舉受理與行政處分是120和地方政府的工作,LACHA 不會代為處理。
常見問題 (FAQ)
Q1. 司機說「交班時間所以不能去」而不讓我上車。可以檢舉嗎? A. 要看情況。以交班時間為由的拒絕要算正當,必須放置從車外容易辨識的交班時間告示牌,而且那段時間在1小時以內。沒有告示牌、只是口頭拒絕,很難視為正當理由。記憶模糊的話,只要留下車牌號碼和時間就先提出檢舉。最終由受理檢舉的地方政府判斷。
Q2. 我沒看到車牌號碼,也可以檢舉嗎? A. 可以嘗試提出,但很難走到處分。首爾市檢舉表格的必填項目是含地區名的完整車牌號碼,而首爾市也表示「因證據不足等原因而無法做出行政處分的案件超過90%」。下次別想著用手抄,先打開手機相機。一張拍到後車牌的照片就是關鍵。
Q3. 以拒載檢舉的話,司機會留下前科嗎? A. 不會。拒載課處的是罰鍰,是適用《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的行政秩序罰,和屬於刑罰的罰金是不同制度。實際課處金額是第1次20萬韓元、第2次40萬韓元、第3次以上60萬韓元(法定上限100萬韓元)。另外,駕駛資格處分會分開下達:第1次警告、第2次停止資格30天、第3次以上撤銷資格。這兩種處分是不同軌道,不能加總來看。
Q4. 沒有韓國手機也能檢舉嗎? A. 還有電話和觀光不便申訴的管道。國民申聞鼓需要登入或非會員實名認證,可能會卡關。改為撥打1330(在韓國境內撥 1330,從海外撥 +82-2-1330)透過口譯向地方政府檢舉,或到觀光不便申訴中心(touristcomplaint.or.kr)線上提出,就會在8個工作小時以內翻譯後轉給處理機關。不過能否用外國人登錄號碼或外國人名義的手機通過國民申聞鼓實名認證,我們無法確認。
Q5. 不是在首爾遇到的,打120檢舉可以嗎? A. 不行。120 茶山話務中心是首爾市的窗口,證據資料的電子郵件(taxi120@seoul.go.kr)和機場 QR 問卷也都是首爾市的業務。在釜山・大邱等地遇到的事,要向當地市廳・郡廳・區廳的主管部門檢舉才會被處理。仁川由計程車運輸科(032-440-3825)負責。如果找不到主管部門,透過國民申聞鼓提出,就會移送到管轄的地方政府。
參考:本文以提供一般資訊為目的。文中的法令・處分標準・檢舉窗口,是以2026-09為準,從國家法令資訊中心的《計程車運輸事業發展法》及同法施行令・施行規則、《旅客汽車運輸事業法施行規則》、《秩序違反行為規制法》原文,以及首爾特別市・仁川廣域市・120茶山話務中心財團・韓國觀光公社(1330、觀光不便申訴中心)・國民申聞鼓的公開說明中確認的內容。地方政府實務上的檢舉受理期限、首爾市應答所線上檢舉是否需要本人驗證與是否支援外語、國民申聞鼓非會員實名認證外國人能否使用、機場 QR 問卷目前是否仍在運作、120外語諮詢的受理範圍、首爾以外廣域市的專用聯絡方式,以及叫車 App 內檢舉是否會連結到行政處分,都因無法從第一手資料確認而沒有斷定寫出。法令和處分標準會修訂,窗口・服務時間也會變動,檢舉前請再到國家法令資訊中心及管轄地方政府・120茶山話務中心・1330官方管道確認。本文並非法律諮詢。LACHA 不受理拒載檢舉、不做行政處分,也不代為處理陳情。






